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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章 镫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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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是卡戎。”

几分钟后,坦普瑞博士在报告上签上了名字。这具尸体正式加入了卡戎的“作品集”。并且被送入坦普瑞博士专用的验骨室。

镫骨, 是听小骨的一个,附着于耳蜗的卵圆窗,功能是转化音波为可听的声音。在人体中它是最小和最轻的骨。

卡戎每次作案的手法,目标,地点等等条件都不尽相同,最终将这些去链接起来的就是这块人体最小最轻的骨头。

九成得连环杀手都会从被害人身上取走纪念品。卡戎也在这九成里面。但他取走的是最不起眼,最容易被忽视的那块。

即使在专业的法医学实验室里,也无法保证每具尸体都不会遗失镫骨。它太小,太容易被忽视。

卡戎是一个天才的杀手,智商极高逻辑清晰偏偏又极端自律,关于他的侧写足足有一百多页。

每一次作案都会用不同的手法,目标类型也几乎无规律可循。这是典型的自我挑战也是最直接的炫耀。

这种人高智商变态是最让FBI头疼的类型。因为他们聪明到可以自学绝大部分网络上能够找到的专业知识。而网络,尤其是暗网上连简易核弹制作都有教程。

而习惯了背景筛查的方式圈定嫌疑人的FBI,根本不可能从拥有医疗背景,精神病史记录,服役记录,犯罪记录中找到这个空白人。

所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,他都是不存在的。直到大家注意到了这枚小小的镫骨。

用弗林的话说,这是一个骄傲的婊子养的混蛋。

变态杀手喜欢搜集战利品,却很少有把骨头作为目标的。头发指甲眼睛皮肤性器官都是常见的选择,仅有不到一成会选择骨头。

而通常这些人都会被很快发现并抓获。骨头能够留下的痕迹太多也太久,容易腐烂的软组织才是最理智的选择。除非你认为自己比所有执法者都要聪明。

真正骄傲的人是不屑于向全世界炫耀的。只有他们认可的聪明人,才有资格作为他的分母。

当然,这也是坦普瑞为什么对卡戎如此执着的原因。无论是智慧还是智商,她都不认为自己会是分母中的一个。

坦普瑞博士在遇到难题的时候 ,都喜欢一个人安静的待在自己的验骨室里。

虽然林森也是这个实验室的实习生,但他并没有留下来和其他人一起研究这幅骨头。而是跟着弗林一起来到了街角的咖啡店。

因为林森已经“看到”了那个地下室里发生的事情。但同时也一直都有一个疑问,关于那台电脑和网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