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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夕紫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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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七章基本礼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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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乔也替秦梦开心,因为他们认识以来,秦梦总是独来独往,仿佛对男生不感兴趣,如今有了男朋友,她怎会不开心?

李元芳花了那么多心思,别说亲嘴,连手都没拉过秦梦的,这小子倒好,当着自己面就给亲了?

李元芳很生气,但不能表现出来,这点他还是明白的。

李元芳走到秦梦身旁,斜眼看着林夕。这小子一身衣服看上去才一万多块钱,估计也就是小康家庭,咬着牙买了这一身,杰克琼斯?现在谁还穿这种屌丝品牌?

李元芳故意拿着酒杯,走过去庆祝秦梦找到男朋友,结果不小心绊了一跤,差点摔倒,酒瓶子给扔了出去。

大家伙儿赶紧过来把他扶起来,问有没有事情。

李元芳看了看自己的衣服,说:"还好这身衣服没脏,否则心疼死我了。"

立刻有人问:"李少?这衣服是不是很贵?"

李元芳大声讲道:"也不算太贵,但比平常的衣服好些,这是我前几天去意大利旅游时,在当地一家时装店买的,光外套就五万六,内衬什么的。全部下来,花了我十几万呢!"

十几万块钱对平常人来讲,都可以买辆车子了,所以李元芳讲的很自豪。

"李少果然有钱。"

"对啊。李少他爸爸是公安局副局长,认识很多人,赚钱的门路老多了。"

李元芳听着这些夸赞,不禁有些飘,他故意家大嗓门,说:"其实这衣服也不算贵,前几天我老妈在美国帮我买了件衣服,都快四五十万了。牌子我听都没听过,但我老妈还没回来,目前来说,只好穿这件衣服了,毕竟小乔是咱们的朋友,参加她的生日聚会,总要正式一点嘛。"

李元芳故意看了眼林夕。

屋子里就他衣服最破烂。

"我觉得参加朋友生日聚会,穿拿得出手衣服是最基本的礼貌。某些人也不知道咋想的,穿着平时的工作服就来了,显然不给咱主角面子啊。"

秦梦听出来他这话啥意思,但又不能说啥,毕竟李元芳讲的很对,她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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