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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生之不嫁王爷洛千寻沈书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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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 不是不争,不是不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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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变强的信念,他也走不到如今这一步。当然这也只是后话了。

……

“将军,这天上有一只大鸟盘旋军帐上空,将士们如何驱赶也不见他离开,恐是敌军诡计,是否射杀?”秦柯安麾下第一副将范大虎沉声问道。

秦柯安皱了皱眉,看着天上的大鸟,透过薄雾所能看到的体型应该是老鹰,只不过一只老鹰飞的这样低,况且军中这么多军帐,只在他这一处徘徊,便觉得事有蹊跷,像是有什么事情,在找什么人一样。

如今打仗,又是非常时期,按理来说为了省去麻烦确实应该射杀该鸟,但是不知道为什么,秦柯安却迟迟不肯下令。久而久之,大家竟然熟悉了将军帐前有老鹰盘旋。

“属下在京城时,曾听人提起过,如今这天下有一种白鹰,可千里传讯,而将军帐前那鸟,依属下之见,十有八九便是这白鹰,又或是将军家中出了事,便有家人雇了这白鹰来传讯。”

“子墨所言有理,只是不知道怎么才能让这白鹰下来?”

“据传这白鹰极同灵性,也没有别的办法,不如就由将军将他喊下来?”萧子墨沉了沉声,“若真是白鹰,此法必可行。不过,军中人多眼杂,不如将军晚些时辰趁着寻防的名义少带些亲信,再将这白鹰唤下来。”

“这白鹰也会一直跟着我不成?”秦柯安有些不信,即便再通人性,也不能猜想出人的想法,又不是这山中的精怪说话。

萧子墨一展折扇,笑了笑,“将军可知这白鹰送一次信值多少银两?”

秦柯安摇了摇头。

“这白鹰极是聪明,只要让他知道地点在哪里,他便可自行在空中绘制路线,以最快的速度到达,我们方才行至大半路程这白鹰便追上了我们的脚步,由此可见,他该是一只送信的老手了。像这样一只白鹰,送一次信需六千两黄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