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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章 凶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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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大人,我刚刚听旁边的吏员说从死者家中搜出一枚紫金,家中的财物可有翻动的痕迹?”
  “确有此事。”
  楚澜眼睛一亮:“紫金现在何处?”
  “已移交府衙。”
  楚澜悻悻道:“大人,我想看看案卷。”
  “这些都记录在案卷里。”史康石让吏员把案卷拿给楚澜。
  一盏茶的功夫,治安司的吏员把卷宗呈递上来。
  楚澜拿起装订好的案卷仔细查看:吏员昨天下值离开转运使司,买了已经牛肉和三坛酒,和自己好友一同饮酒至戌时一刻才离开。
  根据附近邻居的说法,吏员醉酒后并没有出门,家中财物无翻动痕迹,排除因财杀人,根据卷宗上的记录,吏员家中的财物并没有丢失。
  至于仇杀,吏员总是将自己的俸禄花费于风尘场所中,以至于到现在都没娶妻生子。
  治安司吏员询问昨晚一起喝酒的同僚,两人喝酒到戌时,两人一喝醉酒,话匣子就打开了,不小心说出张屠户小妾滋味很不错,被压在身下叫的声音很好听。
  既然是这样,楚澜猜测会不会是张屠户撞见自己小妾和别人偷情,一怒之下把吏员杀了?
  这个想法刚出现就被楚澜否决了!
  以屠户杀猪的力度,撞见这样的事情早就把奸夫给大卸八块了,怎么可能还给吏员留全尸?
  力度不大···难道是···是张屠户的小妾杀的?
  楚澜突然想到,刚刚“两院大战”时,一个妇女的口袋里掉出杀猪刀,小乞儿看到那名妇女正好是张屠户新纳的小妾。
  如果是这样,女人的力度不够,但杀猪刀的锋利可以弥补,而且张屠户小妾的慌张样子,肯定有问题。
  楚澜将自己刚刚所发现的消息告诉给了史康石。
  史康石听完后,让人去张屠户那里求证。
  半个时辰后,张屠户被带到治安司,说他的小妾回武县省亲去了,两个时辰前刚走。
  史康石让人呈上一块手绢,正是常氏吏员尸体下的那块手绢,问道:“你可认得此物?”
  张屠户接在手上后,点头道:“这是我新纳的小妾的手帕,用宜春布行买来的。”
  史康石让吏员把张屠户带下去问讯,随后写下一份文书加盖治安司大印,唤来一名捕快道:“让还在治安司的捕头带着我的文书,让府衙调派人手和你们一同去武县传唤张屠户的小妾张覃氏。”
  剩下自然没有楚澜和柯泽什么事了,因为史康石要去府衙汇报案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