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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五九章 王朝的最后一次成功改革(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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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朕也知道,这盐政问题,不只是朝廷政策。还有奸商、恶霸、军队走私、水运、官商勾结把持盐业、地方恶霸控制卖私盐等事。这等差事,自有孩儿军去办,有什么事你就和他们商量就是。”

  “去办事的,你也相熟。”

  “剩下的,朕也不多叮嘱了。”

  “爱卿就牢记四个字:轻重缓急。”

  “治淮,为第一重,凡事必要为此让路。明年梅雨之前不能办成,今年的几百万两就全扔了。不管你做什么,不要耽误此事完工。”

  “漕米,为第二重。即便日本、虾夷的米,辽东的豆、麦,亦可,若真出了事,亦可保证京城安稳。朕也相信,这舰船连欧罗巴都去的,自南洋江南到天津,更是易事。但千万不要出事。朕也自会派人知会海军,由战列舰押解。”

  “外贸,而第三重。秋冬之际,恰逢季风起,虽然海贸诸事渐已成型,但朕也知道商人短视,若凭他们去做,只怕并不利于长久。而且,外贸一事,已是朝廷重要税源,更关乎苏南、江西、两湖、福建等地几十万丝茶瓷工商从业之民。”

  “盐政,为第四重……”

  说到盐政的时候,皇帝的语气有些略微的尴尬,这里面的事没法说的太明白。

  他要修淮河,问盐商要钱。

  可这钱,也不是白要的。

  盐商立刻提出了诸多的……呃,叫要求可好,叫恳求也罢,总之差不多的玩意——减税,减免,允许盐引先给一半钱、等卖完盐再给另一半钱,等等、等等。

  前面减税不提,后面盐引钱先给一半、等卖完盐再给另一半,这事看似正常,实则是什么?

  实则就是利息。

  大顺的利息什么样,皇帝一清二楚,国债都没法借的高利息。

  这就类似于什么?类似于朝廷问盐商要了100的报效,但实际上盐商得的好处是150,只不过这150的好处是慢慢给的,而那100报效则是一次性付的。

  虽说是君主专制,但也不能说想杀谁就杀谁、想抄谁的家就抄谁的家。

  自前朝开始实行盐纲法,各大盐商根深蒂固,与朝廷的博弈也有一定的本钱——朝廷可以对单个人说,不想干,滚,换个人来干,但不敢彻底把整个阶层的人都得罪了。

  皇帝这边得给好处,地方就更不用说了。

  朝廷又不给地方钱,就算给,给的那点钱,按松江府府尹的说法,连办个慈幼堂都不够。

  这就需要盐商在地方上报效。

  除了在地方上报效,换取好处之外,还有给地方官的好处。

  计算地方官都是“清官”,一点不贪,一点不要好处,还有另个事呢——考评。

  盐政的垄断模式,类似于后世几大垄断组织的“卡特尔”,划分不同的销售区。

  对地方官来说,考评中有一项,就是本地盐引的销售情况。

  理论上,这地方能卖一万斤官盐,可实际上只卖出去五千斤,这证明什么?显然证明私盐泛滥嘛,显然“证明”地方官没有尽到稽查私盐的责任。

  之前人口隐匿,一方面是和人头税挂钩,税额越高,完不成的考评就越低。

  另一方面,也和盐的销售模式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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