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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四九章 政策亲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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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归殖民政府,在政府和农民之间,推行租赁合同,明确租地年限,根据土地肥力制定地租数额的具体数目。

  废除各种强制性劳役、义务,减轻农民负担。

  由殖民政策向小农发放贷款,以确保小农拥有生产的资本,利息较低,待收获后偿付。

  这基本上就是巴达维亚华人起义者,关于土地政策的纲领。其实也就是理想化的“货币实物地租取代劳役地租之理想井田”、“免役法”、“青苗法”、“方田均税法”。

  问题是,英国人嘴上这么说,但屁股坐在哪是有数的,打败荷兰来统治爪哇,不是来为爪哇人民和华人来服务的。

  所以,一月份宣布试点劳役制度改革、六月份改革失败。

  公司直接给主持土改的总督去了信,告诉他公司的目的是盈利。而你废除了封建劳役制、废除了强制性劳役和义务,干活得花钱雇人,钱谁出?公司和荷兰人血战,是来这为爪哇人民服务来了?

  这个改革,算是从“封建劳役”,改到了“免役法”。

  问题是从宋的免役法、到明的张居正改革、再到大顺这边的完成了张居正改革,收税雇人干活减轻徭役,这一切能够推行下去的原因,在于朝廷不是一家公司。

  朝廷没有股东,不需要看利润报表。

  但东印度公司不行,一月份宣布改革、六月份就发现雇人干活还花钱,远不如封建劳役制省钱,于是出了个补丁:“之前关于免除徭役之政策,应视具体情况而定。”

  但凡政策,只要有“视具体情况而定”的补丁,那就等于没有。

  六月份出完补丁,十月份又宣布改革不包括万隆和巴达维亚地区。

  因为英国接了荷兰的盘,真正能管到的地方,也就只有万隆和巴达维亚。

  剩下的地方还有大量的封建王公,他们也根本管不到,整个改革也就成了一个笑话。

  随后,英国人也延续了荷兰的强迫种植制,只是“变了个模样”。

  由原来的村社种植,改为个人强迫种植,规定每个分到土地的农民的地租是240磅咖啡。

  恢复了强迫劳役制,每个农民每年应该为公司劳作28天。

  英国理藩院做了考察报告后,认为在爪哇的土地政策,应该是政府—农民,两层结构,这样利润更大。

  而不应该采取政府——地主——农民的三层结构,这种三层结构不利于公司的长久利益。

  这就是典型的方向错了、知识越多越反动。

  因为这么搞,英国人的殖民统治确实比荷兰的包税人中间商高效。

  没有中间商赚差价,当年就利润翻番,大量的爪哇特色农产品作为地租,成为公司的盈利报表。

  公司不向爪哇人民负责,只向股东负责。

  但现在,英国并未打第四次英荷战争,也并未真正统治爪哇。于是对于这么一份明确的纲领性文件,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和赞赏。

  当然,这不是出于理想和信念,而是因为这么搞的话,这些农作物、热带经济作物,就可以卖给伦敦东印度公司了。

  荷兰人敌对、大顺那边不缺,那么明显可以知道如此改革之后生产力提升、此等生产关系调整很适应牛耕铁器时代的生产力,多出的产品总得卖出去。

  卖给谁?

  周边的买家,也就剩下个伦敦东印度公司了,这不就等于打破了荷兰对东南亚商品的垄断了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