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8章 我想唱歌给你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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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让我进去!!让我进去!!”看着儿子嘴角慢慢渗出的腥红,余向晚不顾众人的阻拦,想冲到手术室里去。
那是她的宝贝啊,她的存希啊,他的口腔黏膜已经被化疗破坏得不堪入目,他居然还咬着自己不让自己叫出来!!
他很痛,她知道,他很痛……
“晚晚,你冷静点,冷静点!他都熬过了那么多次的化疗了,没事的,没事的……”楚离拼命拦着她,抱着她,天知道,他多想像她一样,冲到里面去。
“冷静?你叫我怎么冷静!!”
“你必须冷静,不然你怎么陪他走过以后的治疗?”
“不治了,我们不治了……”抓着楚离的手臂,余向晚一边说话,一边吞下哽咽,泪水沾满衣襟,“半年就半年,我要带他上山下海,我要带他环游世界……我要让他没有遗憾,没有煎熬地离开……”
“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?才第一次穿刺你居然就要放弃?我不管!!我还没有学会当个好父亲,我还没宠够他,我还没有把欠他的还清,就算你要放弃,我也不会放弃的!!我不准你这么说,影响儿子的情绪,影响他的求生欲望!!”
“你不准?你凭什么不准?!你以为我想放弃吗?”余向晚捶打着他的胸膛,大哭,“你知不知道他其实很怕痛,被擦破一点皮都能痛得哇哇大叫?你知不知道他的触觉有多敏感,他表现出来的疼痛不及他感受到的十分之一?你根本就什么都不知道……你根本就什么都不知道……”
终于,余存希被人从手术室里推了出来,余向晚跌跌撞撞地冲到他跟前,他已经痛到昏厥过去。看到他那被咬得残破不开的唇,余向晚终于抱着儿子,失声痛哭。
吃饭,对于余存希来说,是一件折磨人的差事。
化疗破坏了他的口腔黏膜,再加上之前他忍痛咬伤的,他已经完全尝不出食物的味道,而食物碰到伤口更是痛得不得了。
所以,他总是吃得很少。而这天,他竟然忽然说要吃玫瑰糕。
余向晚听了自然立刻去买,楚离刚好在那一刻进来,这差事就落到了他头上。
“宝贝,怎么会忽然想吃玫瑰糕了?”
“唔,就是忽然想吃了。”余存希困难地勾起嘴角,扬起一个小小的弧度,“我……还想唱歌。”
“心情这么好?”余向晚摸了摸他头上的帽子,鼻头又开始泛酸。因为化疗,儿子的头发越来越少,他那么爱耍帅,当然要用帽子遮起来了。
“嗯,妈咪我先唱给你听好不好?是首英文歌哦……”
“好。”
于是,轻轻的,房间里开始断断续续地传来余存希稚嫩却又深情的歌声——
“Some-say-love,it-is-a-river,that-drowns-the-tender-reed。
Some-say-love,it-is-a-razor,that-leaves-your-soul-to-bleed……”
第一个音出来的时候,余向晚就听出来了,是westlife的老歌《The-rose》。
明明是很舒缓的旋律,但余存希却唱得很辛苦,有很多次,余向晚都打断他,让他明天再唱,但他不肯,执意把它唱完整。
因为他不知道,他还有多少次机会能唱给她听。
“让我进去!!让我进去!!”看着儿子嘴角慢慢渗出的腥红,余向晚不顾众人的阻拦,想冲到手术室里去。
那是她的宝贝啊,她的存希啊,他的口腔黏膜已经被化疗破坏得不堪入目,他居然还咬着自己不让自己叫出来!!
他很痛,她知道,他很痛……
“晚晚,你冷静点,冷静点!他都熬过了那么多次的化疗了,没事的,没事的……”楚离拼命拦着她,抱着她,天知道,他多想像她一样,冲到里面去。
“冷静?你叫我怎么冷静!!”
“你必须冷静,不然你怎么陪他走过以后的治疗?”
“不治了,我们不治了……”抓着楚离的手臂,余向晚一边说话,一边吞下哽咽,泪水沾满衣襟,“半年就半年,我要带他上山下海,我要带他环游世界……我要让他没有遗憾,没有煎熬地离开……”
“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?才第一次穿刺你居然就要放弃?我不管!!我还没有学会当个好父亲,我还没宠够他,我还没有把欠他的还清,就算你要放弃,我也不会放弃的!!我不准你这么说,影响儿子的情绪,影响他的求生欲望!!”
“你不准?你凭什么不准?!你以为我想放弃吗?”余向晚捶打着他的胸膛,大哭,“你知不知道他其实很怕痛,被擦破一点皮都能痛得哇哇大叫?你知不知道他的触觉有多敏感,他表现出来的疼痛不及他感受到的十分之一?你根本就什么都不知道……你根本就什么都不知道……”
终于,余存希被人从手术室里推了出来,余向晚跌跌撞撞地冲到他跟前,他已经痛到昏厥过去。看到他那被咬得残破不开的唇,余向晚终于抱着儿子,失声痛哭。
吃饭,对于余存希来说,是一件折磨人的差事。
化疗破坏了他的口腔黏膜,再加上之前他忍痛咬伤的,他已经完全尝不出食物的味道,而食物碰到伤口更是痛得不得了。
所以,他总是吃得很少。而这天,他竟然忽然说要吃玫瑰糕。
余向晚听了自然立刻去买,楚离刚好在那一刻进来,这差事就落到了他头上。
“宝贝,怎么会忽然想吃玫瑰糕了?”
“唔,就是忽然想吃了。”余存希困难地勾起嘴角,扬起一个小小的弧度,“我……还想唱歌。”
“心情这么好?”余向晚摸了摸他头上的帽子,鼻头又开始泛酸。因为化疗,儿子的头发越来越少,他那么爱耍帅,当然要用帽子遮起来了。
“嗯,妈咪我先唱给你听好不好?是首英文歌哦……”
“好。”
于是,轻轻的,房间里开始断断续续地传来余存希稚嫩却又深情的歌声——
“Some-say-love,it-is-a-river,that-drowns-the-tender-reed。
Some-say-love,it-is-a-razor,that-leaves-your-soul-to-bleed……”
第一个音出来的时候,余向晚就听出来了,是westlife的老歌《The-rose》。
明明是很舒缓的旋律,但余存希却唱得很辛苦,有很多次,余向晚都打断他,让他明天再唱,但他不肯,执意把它唱完整。
因为他不知道,他还有多少次机会能唱给她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