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架
永无止烬
导航
关灯
护眼
字体:

第五十四章 从布鲁塞尔到阿姆斯特丹

『如果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』
第(3/3)页
又用下一句话将其一笔揭过。

  他依旧望着天,问着身边的人说:

  “Hiong,那你呢,跟林允儿怎么样了?”

  这个问题,李阵郁没有回答。

  金承炫抬了抬眉,继续开口:

  “或者……你走过的那么多地方,有没有在心里留下印象的人?”

  这是第二个问题,李阵郁掏出了第三支烟。这次,他有递给金承炫一根。

  两个人一同点燃手里的烟,李阵郁拔了很长的一口,然后任凭茫茫的白雾,浮在自己的眼前。

  紧接着,金承炫听到他用很缓慢的冗长语调说道:

  “很久以前,在杀光比利时南部一整个黑帮的人之后,我洗干净全身上下的血,站在一间公厕里面,望着镜子里我完全不认识的那个家伙,不知道接下来该干什么。”

  “那时候,我像一具行尸走肉一样,漫无目的的走,漫无目的坐上一班刚到站的火车……从布鲁塞尔到阿姆斯特丹,沿途经过几百个小镇,行过几千里土地,遇过几千万的人。到现在回想起来,我开始怀疑,我是不是已经丧失掉人类应有的情感了。为什么,我好像从来没有想过,要和一个人,有一场真正的相遇。”

  这是一段,可以回过去的回忆。虽然它仍旧辛辣,仍旧充满着讽刺,仍旧充满着折磨。

  但默默听完的金承炫,却毫无半点担心。

  因为以往,李阵郁是一个从来都不会讲故事的人。既然今天,他说出了这个故事,那么至少证明,他有了不一样的想法。

  这是很好的一点,一边的金承炫,没去管那飘到高空里的回忆满天。而是再次绽放出笑容,很是用力的拍了李阵郁的一记肩膀,说了一句让李阵郁,连嘴都懒得撇的话。

  表情很丰富的他说:

  “Hiong,我就知道,你果然还是对林允儿有感觉的!”

  这话的末尾,有个大大的感叹号。

  在这个晚上结束的最后,来劲了的金承炫一扫之前所有的阴霾,很是有趁热打铁味道的,在李阵郁耳边唠叨了一大堆诸如加把劲,主动靠近之类的话。

  当然,李阵郁表面上的反应,还是全部左耳进,右耳出。

  对于那个故事,以及对林允儿有感觉,金承炫之所以如此笃定,道理其实很简单。

  一个说怀疑自己丧失掉人类应有的情感的人,怎么可能真的没有情感。他必然是有所感触,才讲出这个故事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