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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一十四章:你得赶紧该招人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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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面孔上,又多了几分润色和韵味。
陈凯在搬完最后这一件的时候,终于完活,贴心的唐婉灵先不顾自己额头的汗水,拿着纸巾先给陈凯的额头上轻轻擦了擦汗。
陈凯在毫不防备的情况下,被唐婉灵拿着纸巾擦着额头上的汗,陈凯本来还好好的,被唐婉灵这么温柔的举动触碰到,感受到她轻微的而又细腻的手力,陈凯瞬间呆愣住了,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。
这姑娘......太他娘的贤惠了吧!谁要是娶了这么个姑娘,那不得幸福到爆啊。
“唉,看来真的要赶紧招人了,我一个人可忙不过来这么一堆活,今天是得亏有你在,要是你不在的话,我不定得忙到什么时候呢。”唐婉灵叹道一声。
“呦,现在知道服软了?之前不是挺能耐的吗,是谁说的,哎呀没事啊,我自己能应付的了的,这谁说的。”陈凯调侃道。
唐婉灵一听这个,立马小脸就红了起来。“我那是...那是在进货之前好不好,我哪知道会有这么多事。”
“行了,依我看呐,你就是该赶紧招新员工,说什么都是次要的,今天这是让我撞见了,要是我没撞见呢?你自己不得累死啊,你哪里应付的过来呢,经营这么大的店铺,一个人忙活总归是有些不现实。”陈凯说道。
“你说的对,看来招工启示要再多发一些了,陈凯你身边有没有要找兼职的?如果有的话,你也可以给他推荐一下我这里,楼上有住处,我都可以管吃管住的,专职兼职都可以。”唐婉灵道。
“好,没问题,回头我跟你打听一下。”陈凯点点头回道。
“你带了手链呀?”这时,唐婉灵注意到了陈凯的手上带着一个铃铛,便说道:“这个铃铛好漂亮呀,你也喜欢这种复古风的配饰吗?”
“手链?”陈凯一听,往手腕上一看,这才想起来,自己手腕上还在戴着那个铃铛,随之便回道:“不不,这不是什么手链,这是...只是一个小玩具,一种零食里带的赠品,小孩子玩的东西。
刚才在街上碰见了一个小乞丐,给他买了两个热狗,这铃铛就是热狗里赠送的玩具,他拿走了一个,我戴了一个。
呵呵,就当是个纪念品吧,戴着玩儿呗。
你不知道啊,那个小乞丐很奇怪的,很喜欢铃铛,不知道他是只喜欢铃铛,还是所有玩具都喜欢,总之啊,那个铃铛给他之后,他就没舍得放手过。
我这不是给他示范这是戴在脖子上的饰品挂饰,所以我就戴上了,一直戴到了现在。”
“小乞丐?在哪碰见的?”唐婉灵问道。
“就...就在前面那条街呀,怎么了?咋地,你爱心又要泛滥了?人家现在早走了。”陈凯说道:“他......他也不是什么小乞丐......
怎么跟你说呢,他岁数跟我差不多,人家有人管.....”
陈凯这时突然想了起来,那个小脏孩的老大还是她叔叔,唐明峰的手下呢,所以可以说唐婉灵和小脏孩,他们俩之间还有着间接性的某种关系牵连呢......
但总不能说那个小脏孩再为他的黑道叔叔卖命吧?跟她说人家已经有老大了?
“啊?岁数那么小啊!”唐婉灵听此后,随之问道:“他不是乞丐吗?是属于那种没有工作的,没有住处的那种流落街头的人吗?”
“......我不知道该这么跟你说......那个小脏孩吧......”
“小脏孩?”唐婉灵问道。
“哦,这是我对他的临时称呼,我又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。”陈凯随之好奇问道:“你...你打听他干嘛?”
“是这样的。”唐婉灵回道:“如果他是没有工作,没有住处的,可以让他到我这里来工作啊,我不是正却人手的吗。
反正我这里可以管吃管住,能干活就行了呗,普通人来了也是管吃管住,和普通人有什么区别?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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