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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6章 金莺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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气氛,真正让我体会到了“火上加油”这个词的意境。
走在最前面的身着一件紧身大开领单扣黑色西装的刘天王,德华。举手投足间,微笑眼神里无不流露出成熟自信的王者风采。就象许多星城人说的,他的歌也不是唱得很好,演技也算不上是一流,就是式样“屌”(很有式样、气质)。林姿欢呼雀跃,至少贡献了70分贝,与平日之文静贤淑之气质叛若两人,我亦受之感染。
“你也喜欢刘德华?”林姿问我。
“恩,比较而言是的,我从小不追星,只是对有些艺人比较长久的欣赏。有些人是昙花一现,而有些人是越来越耐看了,越品越出味,比如刘德华。”
“是啊,很多人和我一样喜欢他这个‘不老的传说’。”林表示有同感。
很喜欢“不老的传说”这个具有浪漫气质的说法,想想确实他的歌在我们成长的路上一直都不曾离开,从《冰雨》到《忘情水》,从《如果你是我的传说》再到《爱你一万年》,每一段难忘的岁月里都有他的歌声相伴。
“很多不再是豆蔻年华的人追星,实际上是在追寻他们过往的回忆,是在祭奠自己已逝的青春年华。”我感慨到。
林姿说“想起一首歌的名字,《一起走过的日子》。”我们相视一笑。
节目看到一半的时候我们决定提前返程,后面没有我们喜欢的明星了。上次在这边看演唱会,退场时摩肩接踵不说,先是等了四十分种才拦到一部空的士,然后穿过不到两公里的浏阳河大桥又花了近一个小时。10点钟出来,凌晨才回到家中。所以这次有经验了,决定比别人提早点撤退。
钱程、唐璜和黄跃等在五家岭和我们分了手,我继续负责将林姿送回家。
一路上我俩聊了不少,话题很多感觉也很轻松,感觉两人心灵上的距离近了不少。于是我有意的相她身边靠了靠,想把现实中身体的距离也拉近一些,我胳膊肘上的哪一块皮肤好象还乘机尝了一下“肌肤之亲”的滋味,并没感觉到对方的抵触情绪……
我们约好一起去看后面几天里的颁奖典礼和巨星演唱会,但郁闷的是我的演唱会的票早就倒给票贩子了,又不好开口讲,难不成要我去从黄牛党那买回来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