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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到厌烦疲倦苏荞秦南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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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2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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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力在业界也都是首屈一指的,想必换个人交接下,她也很快就可以上手,不会耽误项目的进度的。”

苏荞平视他的胸膛,看见的是他胸前的领带夹子,上面刻着两个英文名字。

在澳洲时,为了能够融入墨尔本那个城市,秦南城和她都起了一个英文名字,他的英文首字母是S,她的英文首字母是Z。

而他的领带夹子上此时印刻的便是S&Z,她确定这不是巧合。

他沉默了会,才苦笑出声,“苏荞,五年前或许在重压面前,我会选择认命,可现在,我不想认命,可你又不得不让我认命。”

“如果你想调离就直接书面申请吧,过后我会审批,出差只剩下这几天,再坚持一下,姜总还在等着,我先回去,你也快点,不能失了礼数。”

姜竟其人的手段,果敢狠辣,雷霆之至,与他合作是一场冒险,更是一场赌博。

苏建勋虽然手腕也十分狠厉,但相比姜竟,还属九牛一毛,前有追兵,后有老虎,苏荞确实离他远一点比较好。

秦南城回去后,姜莎莎正和姜竟聊着什么,离得很远便能听到姜莎莎的笑声,带着上流名媛特有的骄矜。

“秦总,刚刚你离开时,干爹跟我讲了个故事,你想不想听?”姜莎莎笑着问。

秦南城点燃一根烟,修长的身子靠在椅背上,“洗耳恭听。”

“我干爹说,在很久以前,有一个上京赶考的秀才,他特别优秀,长着一张让女人见了就会为之疯狂的俊颜,高大的身材,内敛的气质,只是,上天让你拥有一些时,一定会让他失去一些,他的家境不是很好,能够读书都是靠别人的救助和自己努力学习得来的报酬,后来,他家缝巨变,选择去很远的国度求学,他也很争气,每年都会去参加一些知识竞赛,得到的奖励足可以支撑他的一切花销,多余的他会邮寄给自己的母亲。”

“后来,他遇见了一个小女孩,渐渐的对她赶上了兴趣,为了得到她,费了好多心力,最后,女孩终于爱上了他,与他同吃同住,甚至有了婚约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