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二十四章 玫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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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稚颜伏案而书的画面。
秦稚颜的脖颈修长白皙,她低着头写字的时候,整个后脖颈就露出来。
秦稚颜起床之后洗过澡,并没有像平常那样把头发梳起来,而是有些她们自己高兴的披散着。
此刻她的长发垂在她的脖颈两侧,将整个白皙的脖颈都暴露出来。
秦稚颜的背挺的很直,书写的规范也很标准,整个房间都非常的安静,只有笔尖摩擦纸张的沙沙声。
曹臻整个人也跟着安静起来,他并没有打扰秦稚颜,而是在她不被打扰的前提下为她把灯打开了。
他扫了一眼秦稚颜的教案,发现她真的是很用心的在做,她如果去了学校,一定是最好的老师。
可曹臻并不想秦稚颜做这么辛苦的工作,他有钱,他有许多钱。
秦稚颜完全可以过贵妇一样的生活,做自己感兴趣的事情,而不是去一所普普通通的需要学校,教会一些普普通通的人学语言。
可他并不能开口说干涉的话,他没有那个资格。
即便是秦稚颜同意和他结婚,他也依旧不能站在秦稚颜的立场上去代替秦稚颜做任何的决定。
曹臻忽然觉得他带着秦稚颜来香城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。
他应该让秦稚颜留在船上,一直漂泊,也就不会向往陆地了。
可转而又想,他喜欢的不正是这样无论什么环境都抓紧机会的秦稚颜吗?
如果秦稚颜和那些女孩子一样紫醉金迷,靠男人过生活,他也不会被秦稚颜吸引不是吗?
秦稚颜直到将最后一点儿东西才抬头,发现灯是亮的,曹臻正捧着一本基督山伯爵在看。
那是秦稚颜昨晚看的书,她看完之后就随手放在枕头旁边,如今被曹臻捧在手里,她总觉得有些不好意思。
“你应该叫我的。”
曹臻放下书看着秦稚颜微微笑起来:
“这本书挺有意思的。”
气氛随着曹臻放下书而变得有点不一样,曹臻看着秦稚颜,并不想错过她脸上的任何表情:
“玫瑰花还喜欢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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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稚颜伏案而书的画面。
秦稚颜的脖颈修长白皙,她低着头写字的时候,整个后脖颈就露出来。
秦稚颜起床之后洗过澡,并没有像平常那样把头发梳起来,而是有些她们自己高兴的披散着。
此刻她的长发垂在她的脖颈两侧,将整个白皙的脖颈都暴露出来。
秦稚颜的背挺的很直,书写的规范也很标准,整个房间都非常的安静,只有笔尖摩擦纸张的沙沙声。
曹臻整个人也跟着安静起来,他并没有打扰秦稚颜,而是在她不被打扰的前提下为她把灯打开了。
他扫了一眼秦稚颜的教案,发现她真的是很用心的在做,她如果去了学校,一定是最好的老师。
可曹臻并不想秦稚颜做这么辛苦的工作,他有钱,他有许多钱。
秦稚颜完全可以过贵妇一样的生活,做自己感兴趣的事情,而不是去一所普普通通的需要学校,教会一些普普通通的人学语言。
可他并不能开口说干涉的话,他没有那个资格。
即便是秦稚颜同意和他结婚,他也依旧不能站在秦稚颜的立场上去代替秦稚颜做任何的决定。
曹臻忽然觉得他带着秦稚颜来香城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。
他应该让秦稚颜留在船上,一直漂泊,也就不会向往陆地了。
可转而又想,他喜欢的不正是这样无论什么环境都抓紧机会的秦稚颜吗?
如果秦稚颜和那些女孩子一样紫醉金迷,靠男人过生活,他也不会被秦稚颜吸引不是吗?
秦稚颜直到将最后一点儿东西才抬头,发现灯是亮的,曹臻正捧着一本基督山伯爵在看。
那是秦稚颜昨晚看的书,她看完之后就随手放在枕头旁边,如今被曹臻捧在手里,她总觉得有些不好意思。
“你应该叫我的。”
曹臻放下书看着秦稚颜微微笑起来:
“这本书挺有意思的。”
气氛随着曹臻放下书而变得有点不一样,曹臻看着秦稚颜,并不想错过她脸上的任何表情:
“玫瑰花还喜欢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