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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六十二章 摸金校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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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知识的纯储量照比古人特别多,以及信息获取量的极度不对称。

因为信息传播途径的制约,这个时代的绝大多数人,对于摸金校尉这个职业甚至都没听说过,只有极少数亲近的人才会略知一二。

但是房俊不一样,最起码他看过《盗墓笔记》……

哪怕你再是神通广大,最起码的一点,你想去盗一座墓的时候,必须挖一个盗洞!

不打洞,你怎么进去墓室里,将那些价值连城的陪葬品拿出来?

以为你自己是土行孙啊……

手里的横刀砍断几根干枯的树枝,一个黝黑的洞穴赫然出现在一丛杂乱的茅草中间。

“真的有洞?”卫鹰兴奋的跑过来,就要点燃怀里的火折子。

房俊赶紧将他拦住,吩咐众人围在四周。

摸金校尉?

这个职业还真是有意思……

墓室里充满着腐朽的气味,一支蜡烛在东南角燃起。

田黑狗摸了摸鼻子上蒙着的用特殊药液浸泡过的布巾,用一根细长的撬棍撬开了石椁的盖子,用力将其挪到一边,露出了里边虽然腐朽但形状尚算完好的木棺。

撬棍轻轻一搭,尚未用力,已经腐朽的木棺便裂开。

手上戴着特制的鹿皮手套,这是避免在开馆的时候摸到什么有毒的东西。手伸进去,摸索一会儿,布巾下的嘴巴不由得裂开了花。

顺利的摸出一块龙型玉佩、一顶金冠、若干金器,甚至还有一颗放着莹莹光晕的珠子……

这次买卖实在是太顺利了!

田黑狗很开心,光是这颗珠子,便足够在长安换取一所不小的宅院了,当然前提是能够顺利出手。要知道按照大唐律例,盗发他人墓穴者毁砖者徙三千里,破棺者绞,这万一被人识破乃是陪葬品,那可就完蛋大吉……

不过运气这东西是玄乎的,顺的时候那就一顺百顺。

前几天听闻这山里隆隆作响,有人说这山里估计是有什么宝贝,这响声像是地龙翻身……田黑狗觉得有理,便前来查探一番,果然发现了这个墓葬。只是那群小崽子卫兵很是难缠,刚刚要不是他快速钻进盗洞里,怕是就被逮住了。

不过既然这么顺利的摸到宝贝,那想必出手也不会有什么意外。

蜡烛还在角落里燃烧着,发出莹润的光,这种房家工坊出产的蜡烛当真是好东西,虽说比一般蜡烛贵了快一倍,但火苗大、烟气小,用来晚上读书最好不过了,当然,用之盗墓也不差……

蜡烛的火苗很稳定,看来这位墓主人对于自己的到来并无不满,但田黑狗依然是个很讲究的人,他尊重自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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