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二章:再见了,顾之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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顾之琛还在睡梦中的时候,慕晴在三万英尺的高空上,看着云层之上的晨曦,觉得很幸福。
嫁给顾之琛之后,她把自己活成了顾之琛的附庸。
顾之琛的工作忙,她就辞了原本忙碌却更适合自己的工作,选择了早九晚五的寰宇。公司有很多跟项目的工作,她却不愿意参与,变相拒绝了一个个升迁的机会。
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完字之后,慕晴就打算出国了。
哪怕顾之琛后来好似变得好了许多,她也不曾改变主意。
这世上最可靠的从来都只有自己,她必须时时做好和自己厮守终生的准备。
慕晴伸出手,想要触摸那金色的光。
再见了,顾之琛。
……
顾之琛翻身时习惯性地往旁边一搂,却扑了个空。
顾之琛揉着眼睛起床,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心里空了一块。
心里的恐慌来得毫无预兆,顾之琛跳下床,一片出门一边喊道:“老婆!老婆!”
想着床上冰冷的触感,顾之琛越发慌乱,跑着下了楼:“慕晴,你在哪儿?”
顾之琛光着脚跑下楼找了一遍,又跑到楼上找了一遍,哪里还有慕晴的影子?
顾之琛冲回卧室,找出手机给慕晴打电话,余光扫到了慕晴放在桌子上的信,心不禁一颤。
顾之琛把手机往床上随意一丢,拿起白色信封,看着上面自己的名字,头皮发麻。
这是属于慕晴的娟秀笔迹。
顾之琛紧紧抿着薄唇,颤抖着手将里面的信纸抽了出来。
白色信纸对折了两次,顾之琛展开。
【之琛,当你看见这封信的时候,我已经走了。
和你结婚的时候,我做梦都想不到,只有在我们决定离婚之后,你才会开始对我好。
从我们结婚的时候说起吧。
你向我求婚的时候,我已经找好了导师读博。那个导师是学术大牛,我废了好大功夫才得到他的认可,让他点头收我。
我从没想过你会向我求婚,因为你看着我的时候眼神没有爱。但你向我求了婚,并且坦诚你不爱我这件事,你知道我那时候有多纠结吗?
一边是我朝思暮想的男人,虽然你说你还没有爱上我。一边是我给自己规划好的道路,读博留校或者进研究所。
怎么看都是后面那个选择更好对吧?可那时候我却选择了你。
你是不是想问你为什么是我朝思暮想的男人?是不是想问我为什么要选择你?
答案很简单,因为我很笨。
我们第一次见面并不是我舅舅安排的咖啡厅会面。你永远不会知道我在咖啡厅见到等着我的人是你时,我有多高兴又有多慌张,就像是一场不真实的梦一般。
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美国,不过你肯定早就不记得了,因为你一直都没有认出我来,而我却一个人傻傻地记了那么久。
不过这段过往已经不再重要,因为我现在变聪明了。
我明白了一个道理,与其爱别人,不如爱自己多一点。
你现在每天都说你爱我,我不知道你是想洗脑我,还是想说服你自己。
但正如我刚才写的那样,我变聪明了。
之琛,你爱的不是我,而是你自己。
你对我好,是想我变回以前的样子,想让我变回以前那个永远把你放在第一位的慕晴。
可是,当我变回了以前的样子,你又会厌倦的。
失去后才明白要珍惜,未得到的总是最好的,这是毫无意义的后悔和错觉。
之琛,我爱过你恨过你,但我现在不想爱你也不想再恨你,所以我决定离开。
之琛,不要来找我,我想过过没有你的人生。
祝好。
慕晴。】
泪水落在信纸上,溅在了顾之琛捏着信纸的手上。
信纸上的泪痕一点点晕开,慕晴两个字变得模糊不清。
顾之琛还在睡梦中的时候,慕晴在三万英尺的高空上,看着云层之上的晨曦,觉得很幸福。
嫁给顾之琛之后,她把自己活成了顾之琛的附庸。
顾之琛的工作忙,她就辞了原本忙碌却更适合自己的工作,选择了早九晚五的寰宇。公司有很多跟项目的工作,她却不愿意参与,变相拒绝了一个个升迁的机会。
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完字之后,慕晴就打算出国了。
哪怕顾之琛后来好似变得好了许多,她也不曾改变主意。
这世上最可靠的从来都只有自己,她必须时时做好和自己厮守终生的准备。
慕晴伸出手,想要触摸那金色的光。
再见了,顾之琛。
……
顾之琛翻身时习惯性地往旁边一搂,却扑了个空。
顾之琛揉着眼睛起床,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心里空了一块。
心里的恐慌来得毫无预兆,顾之琛跳下床,一片出门一边喊道:“老婆!老婆!”
想着床上冰冷的触感,顾之琛越发慌乱,跑着下了楼:“慕晴,你在哪儿?”
顾之琛光着脚跑下楼找了一遍,又跑到楼上找了一遍,哪里还有慕晴的影子?
顾之琛冲回卧室,找出手机给慕晴打电话,余光扫到了慕晴放在桌子上的信,心不禁一颤。
顾之琛把手机往床上随意一丢,拿起白色信封,看着上面自己的名字,头皮发麻。
这是属于慕晴的娟秀笔迹。
顾之琛紧紧抿着薄唇,颤抖着手将里面的信纸抽了出来。
白色信纸对折了两次,顾之琛展开。
【之琛,当你看见这封信的时候,我已经走了。
和你结婚的时候,我做梦都想不到,只有在我们决定离婚之后,你才会开始对我好。
从我们结婚的时候说起吧。
你向我求婚的时候,我已经找好了导师读博。那个导师是学术大牛,我废了好大功夫才得到他的认可,让他点头收我。
我从没想过你会向我求婚,因为你看着我的时候眼神没有爱。但你向我求了婚,并且坦诚你不爱我这件事,你知道我那时候有多纠结吗?
一边是我朝思暮想的男人,虽然你说你还没有爱上我。一边是我给自己规划好的道路,读博留校或者进研究所。
怎么看都是后面那个选择更好对吧?可那时候我却选择了你。
你是不是想问你为什么是我朝思暮想的男人?是不是想问我为什么要选择你?
答案很简单,因为我很笨。
我们第一次见面并不是我舅舅安排的咖啡厅会面。你永远不会知道我在咖啡厅见到等着我的人是你时,我有多高兴又有多慌张,就像是一场不真实的梦一般。
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美国,不过你肯定早就不记得了,因为你一直都没有认出我来,而我却一个人傻傻地记了那么久。
不过这段过往已经不再重要,因为我现在变聪明了。
我明白了一个道理,与其爱别人,不如爱自己多一点。
你现在每天都说你爱我,我不知道你是想洗脑我,还是想说服你自己。
但正如我刚才写的那样,我变聪明了。
之琛,你爱的不是我,而是你自己。
你对我好,是想我变回以前的样子,想让我变回以前那个永远把你放在第一位的慕晴。
可是,当我变回了以前的样子,你又会厌倦的。
失去后才明白要珍惜,未得到的总是最好的,这是毫无意义的后悔和错觉。
之琛,我爱过你恨过你,但我现在不想爱你也不想再恨你,所以我决定离开。
之琛,不要来找我,我想过过没有你的人生。
祝好。
慕晴。】
泪水落在信纸上,溅在了顾之琛捏着信纸的手上。
信纸上的泪痕一点点晕开,慕晴两个字变得模糊不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