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1章 同处欢场互相怜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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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躺着的地方,本来是渡船冷冰冰的甲板。
现在我被挪进了渡船的一个船舱内。我讨厌渡船。闻着江风咸湿的味道,我更是想吐。
我的身上已经换成了一件半透明半裸露的红色亮片裙子。我讨厌这种裙子,这会让我想起苏城,想起在皇冠那些红尘颠倒放浪形骸的日子。为了洗涤去周身的风尘气,我这才选择进寺院修行,穿上宽大的土黄色僧袍。
我厌恶得恨不得立马脱掉。“我的衣服呢?我要穿我原来的衣服?”
一个穿绿色短裙的女人就瞅着我吃吃吃地笑:“你年纪轻轻的,怎么那样想不开,出家当尼姑了呢?那件袍子啊,我早给扔了,扔水里去了。”
什么?我一阵心痛。
“这裙子不是挺好的嘛?别假正经了,我知道你也是风月场中混过的,就和我们一个样。你呀,还是穿这种裙子好看!”这女人说着,突然就压低了嗓门问我,“你是叫百合是不?以前呆皇冠的对不?那你认识小琴吗?”
小琴?
我当然认识,也就轻轻点了点头。
好久没见到她了。当初她被骆燊撵着离开了皇冠,去另一个叫栖霞的镇子,投奔琴姐去了。小琴的名字里有个“琴”,琴姐的名字里也有一个“琴”字。琴姐比小琴大上一轮,她们在一处作伴,也挺好的。
可现在,我却从这女人的嘴里听到了小琴的最新消息。
“这么说吧,郑爷呢,在滨城也开了一家夜总会。他老婆死了。小琴认识了郑爷,就帮着郑爷打理滨城的夜总会。但她年轻,不是老鸨,反正就是替郑爷管理管理,不出场,不陪客,算来郑爷就是小琴的金主,小琴是郑爷的专宠。正因为有郑爷宠着,小琴在夜总会那是说一不二,就是一副老板娘的派头。都听说,在皇冠里混过的姑娘就是不一样。知道你也是皇冠出身的,而且还傍过赫赫有名的骆燊骆老板,所以我们心里好奇,顺口就问你认不认识?”
说完了这话,这女人就冲身边站着的另一个短发姑娘眨了眨眼,波澜不惊地又道:“看来啊,混风尘的也就这么多人。说来说去,都认识。”
这两个女人又递给我一块毛巾,叫我把头发擦一擦。我擦头发的时候,她们更是不停地打量我,说我长得真好看,这要打扮打扮,比小琴还要撩人十倍。
我就闷声问了一句:“小琴,真的在滨城?”
问完这话,我就觉得多余。我和小琴,都过去的事儿了。那些瓜葛什么的,我早忘了。我的心里,只拣重要的记,那些无关紧要旁枝末节的,我统统都选择忘掉。
短发女子就看着我,腰肢朝我扭了一下:“郑爷和骆老板有仇。你是骆老板的旧人,这一趟落在郑爷的手里,你该知道是什么下场?郑爷又说骆燊人在国外,远水解不了近渴。这一回,你是栽了。我们都是女人,都是欢场里混的。我对着你,故意说起小琴这个名字,就是给你提个醒,万一郑爷要对你下手了,你就去找小琴!”
看来,这两个女人对我还是存了善意的。
因为同是欢场出身,这让她们对我起了天生的怜悯。
“当然了,小琴现在跟着郑爷,人尊贵了。一般人见了她,都得叫她一声琴姑娘!”
我当然知道郑老七和骆燊不对付,这个是骆燊亲自告诉我的。骆燊的势力在苏城,郑老七的势力在滨城。只不过,和苏城相比,滨城这个地级市显得微不足道。可现在我落在了郑老七的手里,他再要登岸把我往滨城带的话,我就真的只能任他蹂躏了。在此之前,郑老七捉过我一次,当时就迫不及待地要强上了我。
现在骆燊不在国内,丁辰又没了消息,郑老七对着我,更是为所欲为了。
我深深叹了口气。
丁辰到底游到了哪儿?我希望他知道我的下落,又希望他不知道。
对我而言,丁辰和郑老七都是魔鬼。
我躺着的地方,本来是渡船冷冰冰的甲板。
现在我被挪进了渡船的一个船舱内。我讨厌渡船。闻着江风咸湿的味道,我更是想吐。
我的身上已经换成了一件半透明半裸露的红色亮片裙子。我讨厌这种裙子,这会让我想起苏城,想起在皇冠那些红尘颠倒放浪形骸的日子。为了洗涤去周身的风尘气,我这才选择进寺院修行,穿上宽大的土黄色僧袍。
我厌恶得恨不得立马脱掉。“我的衣服呢?我要穿我原来的衣服?”
一个穿绿色短裙的女人就瞅着我吃吃吃地笑:“你年纪轻轻的,怎么那样想不开,出家当尼姑了呢?那件袍子啊,我早给扔了,扔水里去了。”
什么?我一阵心痛。
“这裙子不是挺好的嘛?别假正经了,我知道你也是风月场中混过的,就和我们一个样。你呀,还是穿这种裙子好看!”这女人说着,突然就压低了嗓门问我,“你是叫百合是不?以前呆皇冠的对不?那你认识小琴吗?”
小琴?
我当然认识,也就轻轻点了点头。
好久没见到她了。当初她被骆燊撵着离开了皇冠,去另一个叫栖霞的镇子,投奔琴姐去了。小琴的名字里有个“琴”,琴姐的名字里也有一个“琴”字。琴姐比小琴大上一轮,她们在一处作伴,也挺好的。
可现在,我却从这女人的嘴里听到了小琴的最新消息。
“这么说吧,郑爷呢,在滨城也开了一家夜总会。他老婆死了。小琴认识了郑爷,就帮着郑爷打理滨城的夜总会。但她年轻,不是老鸨,反正就是替郑爷管理管理,不出场,不陪客,算来郑爷就是小琴的金主,小琴是郑爷的专宠。正因为有郑爷宠着,小琴在夜总会那是说一不二,就是一副老板娘的派头。都听说,在皇冠里混过的姑娘就是不一样。知道你也是皇冠出身的,而且还傍过赫赫有名的骆燊骆老板,所以我们心里好奇,顺口就问你认不认识?”
说完了这话,这女人就冲身边站着的另一个短发姑娘眨了眨眼,波澜不惊地又道:“看来啊,混风尘的也就这么多人。说来说去,都认识。”
这两个女人又递给我一块毛巾,叫我把头发擦一擦。我擦头发的时候,她们更是不停地打量我,说我长得真好看,这要打扮打扮,比小琴还要撩人十倍。
我就闷声问了一句:“小琴,真的在滨城?”
问完这话,我就觉得多余。我和小琴,都过去的事儿了。那些瓜葛什么的,我早忘了。我的心里,只拣重要的记,那些无关紧要旁枝末节的,我统统都选择忘掉。
短发女子就看着我,腰肢朝我扭了一下:“郑爷和骆老板有仇。你是骆老板的旧人,这一趟落在郑爷的手里,你该知道是什么下场?郑爷又说骆燊人在国外,远水解不了近渴。这一回,你是栽了。我们都是女人,都是欢场里混的。我对着你,故意说起小琴这个名字,就是给你提个醒,万一郑爷要对你下手了,你就去找小琴!”
看来,这两个女人对我还是存了善意的。
因为同是欢场出身,这让她们对我起了天生的怜悯。
“当然了,小琴现在跟着郑爷,人尊贵了。一般人见了她,都得叫她一声琴姑娘!”
我当然知道郑老七和骆燊不对付,这个是骆燊亲自告诉我的。骆燊的势力在苏城,郑老七的势力在滨城。只不过,和苏城相比,滨城这个地级市显得微不足道。可现在我落在了郑老七的手里,他再要登岸把我往滨城带的话,我就真的只能任他蹂躏了。在此之前,郑老七捉过我一次,当时就迫不及待地要强上了我。
现在骆燊不在国内,丁辰又没了消息,郑老七对着我,更是为所欲为了。
我深深叹了口气。
丁辰到底游到了哪儿?我希望他知道我的下落,又希望他不知道。
对我而言,丁辰和郑老七都是魔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