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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47章 玉麦女婿你当不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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盘子里托放着手抓羊肉,还未上桌便嗅到了一股奇香。

不同于烤乳猪,烤羊肉之类的火烤食物,手抓羊肉不用火烤,而是选用当地的活羊,现吃现杀,入锅一烫即出,肉质肥而不腻,堪称高原美食。

白玛多吉使了个眼色,两个年轻稍大的藏民会意的点点头。

白玛多吉咳嗽一声,向余锋介绍道:“勇士,这两位是我们老乡长的儿子儿媳,也就是桑吉拉姆的双亲。”

余锋不由一愣,原来这就是玉麦英雄,只身守卫国家两千平方米国土的桑吉老乡长的后人。桑吉老乡长已经去世了,余锋把这份崇敬之情转到了他们身上,恭恭敬敬的鞠了三个躬。

说实话,因为接触少的缘故,藏民和汉人之间或许会有些陌生。

但是藏民们发现余锋性格开放,实力强悍,尊重他们的风俗,又对他们的老村长赞誉有加,极为尊重。所以他们也不由喜欢上了余锋,这个来自汉族的勇士!

桑吉拉姆的父亲桑吉丹巴拿起匕首,唰唰两刀将羊脖子斩断,双手递到了余锋手里:“勇士,羊脖子是羊最贵重的地方,你是否能够将羊脖子上肉吃净呢……”

众人亦是期待的看着余锋。

这应该又是藏家的传统吧。

吃就吃!

余锋还真不怕这东西,在野外的时候一块肉都很难得,因为他很喜欢动物,所以吃的肉食一般都是死去动物的尸体。野外一块肉,哪怕一口肉都很难得,套用流行语,余锋已经掌握了一套专门吃肉的方法。

而且这个羊肉真的香,跟自己在潍宁吃的根本不是一个味。

他口齿轻动,十分钟以后,羊脖子只剩下干净的骨头。

众位藏民纷纷鼓掌,赞叹余锋真是厉害。

正如余锋所料,羊脖子一向被视为羊身上最宝贵的地方,都是用来招待贵客,而贵客啃得越干净,就说明他越厉害。

大家开始喝酒吃肉,享受藏族美食。

期间桑吉拉姆好像有心事一样,小脸通红不说话,其他人则是打开话匣子,跟余锋交流着玉麦的奇闻和人文,尤其是桑吉拉姆的父母对余锋更是上心。

事情一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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