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陆远夏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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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37章:十三诏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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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说什么?”

燕十三恭敬拱手道:“参见吾王。”

其余人见状,也纷纷跟着燕十三恭敬行礼道:“参见吾王。”

燕宁十分满意的点了点头,随即道:“国家正当风雨飘摇之际,我也不说废话,现在我来颁布十三诏法令,分派六部,立刻执行。”

话音落下,太监从袖子里面掏出一张白纸念了起来,这十三诏,一看就是这家伙在回来的时候跟杨峰一起研究出来的。

第一诏,安葬北燕王与大王子和三王子,以陶俑代替活人殉葬,一切从简,不得铺张浪费。

第二诏,消减王宫与王室支出,蓟都城附近的王室成员归属土地全部收回,分由禁军进行军垦。

第三诏,推行科举制度,开科取士,但凡有学识之人,不论国籍身份,一律可以参加。

第四诏,立刻削减各地兵器制作所的开支,老旧的兵器制作所立马关停或出售给商户进行农具制作。

第五诏,北燕境内,减九成赋税,各地官员以地契为准,重新核查土地,无主的土地收归国有,由朝廷雇佣农户进行耕种。

第六诏,北燕境内,减九成商税,各地官员组织人手进行道路的修整完善,恢复北燕的驿旅制度。

第七诏,全国境内推行的土豆和玉米种植,各地官员进行督促,不得有误。

第八诏,各郡县设立流民收纳所,各地官员需组织流民进行水利、道路修缮,所需钱粮,由朝廷拨付,推行以工代赈。

第九诏,设立二十四司,巡查地方,但凡出现贪污官员,当即斩首,全家发配为奴。

第十诏,设立军机处,权力凌驾于三省六部之上,直接对北燕王负责,设林定煌、燕十三、郭斌、杨峰为王辅大臣。

第十一诏,封马云历为镇西大将军,总领西部军务。

第十二诏,封卢寿春为平南大将军,总领南部军务。

第十三诏,封汪直为海军大都督,统领海军,封李成良与高崎健太为禁军统领,负责守卫蓟都,等候调遣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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