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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五十四章 我还有证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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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所有人目瞪口呆,心说人家比对的结果都出来了,你们特么的还不认账啊?

  企鹅的律师起身陈述。

  “以上证据只能证明两个公司的游戏代码一致,无法直接证明就是我们抄袭了他们,经过我和当事人确认,我方的游戏代码制作时间要比凌云视频早一个月左右,当时代码完成后还在公司高层的邮件中讨论并互相发送过,我方怀疑,可能是凌云视频在这期间通过某种技术手段窃取了游戏代码,然后赶在我们公测前发布了游戏,所以我方不但要反告对方侵权,还要求对方赔偿我方的各种损失……”

  这种说辞虽然无脑中二不要脸,但在讲证据的庭审之上,的确有一定的可采纳程度,并且后面如果企鹅视频补充了邮件的发送记录,那么就可以支持自己的说法,到那时候,可就真的将事情反转了。

  事实也的确如此,例如小说,不一定你先发到网上就是你写的,也可能是别人写好的文稿被你偷走发布呢?

  这样一来,事情又陷入了僵局,旁边的黄云简直气的牙痒痒,可又无可奈何。

  庭审法官又开始商量了,就在这时,凌云缓缓的举起了手。

  “法官大人,我还有证据需要补充!”

  “请说。”

  主法官做了个请的手势,凌云笑着看向旁边比对代码的技术人员。

  “麻烦您看一看两份代码的1133行和2184行,以及3218行,然后大声的给大家念出来!!!”

  “我反对!这属于我们公司的技术机密!”

  “反对无效!”

  废话,南山的法院帮企鹅,仙养的法院肯定帮凌云啊。

  对方律师还没说完,主法官就已经对旁边的技术人员吩咐了。

  “按照原告的要求,念出来!!!”

  “是。”

  技术人员快速的定位到了凌云所说的1133、2184、3218行,然后大声的念了起来。

  “1133行是……凌云原创,侵权必究,身份证号61042419870612……”

  嗡!

  技术人员刚念完,现场立刻就炸了……

  “我曹,凌总竟然给代码里还加了防伪标记啊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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