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四十八章 挖墙脚2
『如果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』
第(2/3)页
“没……我……我找朋友借的,利息很低。”
楚风略微有些尴尬,头都不敢抬了,凌云笑着又问南宫婉。
“你呢?是卖房子了还是借高利贷了?总不可能你也有个土豪朋友吧?”
冷漠的南宫婉摇了摇头,只是说了两个字。
“没有。”
……
冰江给两人把水倒好,凌云已经从抽屉拿出了两份早就准备好的合同。
“这份合同和你们在经纪公司签的合同差不多,违约的话同样需要付出高额的违约金,但不同的是,第一,我给你们的保底工资比较高,不过相应的,如果违约,违约金也会提高。第二,我给你们画的饼更大,在我的设计中,你们将和冰江一起,用最短的时间,横跨影、视、歌三界领域,站在娱乐圈巅峰。”
“凌总,我们能来找您,其实早都想过了,合同之类的无所谓,主要是因为您这个人,我签!”
楚风笑着正准备签,可刚拿起笔,却被凌云给拦住了。
“先别着急,说实话,我这里虽然地方小,虽然业务不多,但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来的,你得先告诉我,为什么放着自己的经纪公司不继续呆下去,而是要自己高价解约,跳槽来我这?”
楚风一愣,旋即面露郑重之色开口。
“凌总,其实来您这我也考虑了很久。丁纯他们说的很对,其实在《一起去冒险》结束的时候,以我们的名气,最佳的选择就是继续留在原本的公司,如果跳槽的话,别人会说我们没有契约精神,而且新公司也不一定有老公司好,何况还得背负高额的违约金,刚有名气就跳槽,确实并不明智。”
“说的不错,那么……你为什么还要解约而选择来我这呢?”
“一、为了兑现自己的诺言,或者说……我不想让冰江大哥难堪,毕竟是我们当初先求他帮忙的,现在我们出名了就不守承诺,这样对不起冰江大哥,如果一个人连自己说的话都做不到,那么他以后还如何取信于人?”
(本章未完,请翻页)
第(2/3)页
“没……我……我找朋友借的,利息很低。”
楚风略微有些尴尬,头都不敢抬了,凌云笑着又问南宫婉。
“你呢?是卖房子了还是借高利贷了?总不可能你也有个土豪朋友吧?”
冷漠的南宫婉摇了摇头,只是说了两个字。
“没有。”
……
冰江给两人把水倒好,凌云已经从抽屉拿出了两份早就准备好的合同。
“这份合同和你们在经纪公司签的合同差不多,违约的话同样需要付出高额的违约金,但不同的是,第一,我给你们的保底工资比较高,不过相应的,如果违约,违约金也会提高。第二,我给你们画的饼更大,在我的设计中,你们将和冰江一起,用最短的时间,横跨影、视、歌三界领域,站在娱乐圈巅峰。”
“凌总,我们能来找您,其实早都想过了,合同之类的无所谓,主要是因为您这个人,我签!”
楚风笑着正准备签,可刚拿起笔,却被凌云给拦住了。
“先别着急,说实话,我这里虽然地方小,虽然业务不多,但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来的,你得先告诉我,为什么放着自己的经纪公司不继续呆下去,而是要自己高价解约,跳槽来我这?”
楚风一愣,旋即面露郑重之色开口。
“凌总,其实来您这我也考虑了很久。丁纯他们说的很对,其实在《一起去冒险》结束的时候,以我们的名气,最佳的选择就是继续留在原本的公司,如果跳槽的话,别人会说我们没有契约精神,而且新公司也不一定有老公司好,何况还得背负高额的违约金,刚有名气就跳槽,确实并不明智。”
“说的不错,那么……你为什么还要解约而选择来我这呢?”
“一、为了兑现自己的诺言,或者说……我不想让冰江大哥难堪,毕竟是我们当初先求他帮忙的,现在我们出名了就不守承诺,这样对不起冰江大哥,如果一个人连自己说的话都做不到,那么他以后还如何取信于人?”
(本章未完,请翻页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