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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85章 拦住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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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减刑?这是命案吧!应该一命抵一命啊!”

这是为什么啊!

任心不解!

对于法律,任心是知道那么一丢丢的,也曾经给李梦婷讲解过法律的利用,已经是脱离了“法盲”的程度,却依旧不懂为何法官会这样判定一个杀人凶手是无期徒刑,而不是死刑!

“这个...我也不懂!”王医生叹了口气说道:“我当时刚进医院不久,对这事儿不太了解,只听苏红护士长在闲聊的时候提过一嘴,说对方的律师把这本属于刑事案件的官司给搞成了医患纠纷。”

“医患纠纷?”任心问道:“那岂不是不是检察院起诉,而是受害者来起诉了?”

在法律中,不同性质的案件起诉人不相同,量罪的最低与最高惩罚也不相同。

以这个案件为例,如果是刑事案件,那么说破天去,杀了人,而且是在众目睽睽之下,有监控摄像头为证,那么无论该犯罪嫌疑人如何自辩,那也逃不过一个“死”字。

那就会由公安机关接手,将嫌疑犯与证据移交给检察院,之后检察院再行起诉到法院,由人民法院来判决其“死刑并立即执行”。

顶多到时候嫌疑犯不服判罚,再上诉到高级人民法院,最后还是逃不过一个“死”。

因为像这种刑事案件是不允许进行私了的,也不存在什么原告谅解,被告就可以获得减刑的待遇。

法官只能按照宪法上面的条例来判决。

但是如果被按照医患纠纷的民事案件来进行审理,那么这其中可操作的地方就相当大了。

例如,激情杀人,过失杀人,不理智下做出的错误决定,这些都是可以获得减刑的依据。

再加上尽可能多的赔偿,并争取获得受害者家属的谅解...“死刑”变成“无期”就很好理解了。

“好像当时医院方面承诺了杨主任家属给予六位数的抚恤金,并且安排杨主任的内人当食堂采购部主任,杨主任的儿子当时正再协和读研,也承诺了会尽力培养,去年被医院公派到霍普金斯医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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