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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一个娱乐圈奔三男明星顾昱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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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6 四十四、【言柏视角】“可我在乎。”【本章是正文!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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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
小家伙倒是把我问懵了。

再过几年我便要迈入“不惑”,对人生已经“小彻小悟”,我不追求享乐,不畏惧死亡,没有极致而激烈的情感,反而看得开明,省得动情。

但这个态度似乎过于消极,我不是已经感受到年轻人的喜怒哀乐了么?

说到“爱”,我没有太深的印象,我以前从没对谁这么上心,也不愿意花时间对谁上心,把一腔热情给了写作。

说到恨啊……还挺多,但现在看来都没必要。

比如——三十年前我会因邻家的男孩把我的玩具车砸坏了而大打出手;二十年前我会因老师叫我在礼堂罚站而给他茶杯里偷放粉笔灰;十年前我则寻找到了我一直所热爱的写作,还自诩清高冲编辑破口大骂。

直至今日,我似乎都在追求加缪所追求的:“用二十五年的时间来完成我的事业,实现我的追求。然后就是晚年和死亡。我明白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什么*。”

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什么呢?

现阶段。

至少是现阶段。

当然,也可以成为未来,乃至整个人生。

2.

小家伙的目光躲躲闪闪,他问:“这个问题是不是太突然了啊?其实不是什么好故事。”

“我会仔细听的。”

他说:“害,你这么说我都拒绝不了了!不用这么认真听啦!那我开始咯!”

他清清嗓:“Longlongago,也没有很long,六七年前吧,我是一个练习生,在……唉对了练习生你知道吗?”

我又不是没做过功课。

我点点头:“知道,我能听懂。”

“恩,我和那谁也是那个时候认识的。人生地不熟嘛,当时和他关系挺好吧就……”

“……”

“然后公司肯定不愿意要我啊,所以最后解约啦!”

……

我暗暗握紧了拳头,紧紧咬着牙,指甲深深扣入掌心,痛楚也无法让我冷静。

这个傻孩子。

怎么能被人这么欺负呢,我现在这么“佛系”一个人,以前都会小肚鸡肠的为了个玩具车和人打架,为了面子给老师杯子里放粉笔灰。

傻孩子。

3.

他是因为被人恶意举报才解约的,如果他当年出道了,我或许能在大街小巷的广告横幅看到一位笑容灿烂的男孩儿。

不过也只是看到,顶多瞄一眼,之后与别的小鲜肉混淆,包括样貌与姓名。

我将不知道他哪里特殊,更不知道他哪里可爱。

我们相遇了,是不幸中的万幸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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