破天荒的运气(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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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比洛城东出来,到了岔路口,我和杜莫该往市中心去,寻找可以歇脚的旅店。那四个黑人小孩儿,也该去岸边找他们的木船,顺着朱巴河赶回自己的村落。
临走前,四个孩子腆着鼓鼓小肚儿,呆呆站立着目送我俩。杜莫笑呵呵地摆手,示意他们赶紧回去,不要再跟随着我们。
这会儿四下无人,我让杜莫问那个黑人男孩儿,买一张最大的捕鱼网需要多少先令。杜莫知道我要做什么,虽不情愿,但也得照实去问。
“追马先生,他买一张大网需要七千个先令。”杜莫虽然不愿意翻译,但他也不敢撒谎瞒我,只得如实陈述。
我拉过肥壮的杜莫,从他背上揭开包裹,快速抽出了七张面额一千的先令,走到小女孩儿跟前,掰开她干枯的小黑手,把先令轻轻放在了上面。
四个孩子全惊呆了,杜莫忙在一旁翻译说:“这可不是在做梦,你们打一年的鱼都不定赚到这些,是不是很震惊啊!哈哈,我早就说了,遇到我们这种大手笔,你们几个小毛孩儿走运到家了。”
“把他们撵走,叮嘱他们,别对任何人讲遇到我们的事儿,不然下次不给饼干儿吃。”杜莫快速地翻译完,大声吆喝着把四个小黑孩儿全赶跑了。
接下来,我和杜莫便背着行李,往比洛市中心走,寻找一家最好的旅社,舒舒服服地睡上一觉,然后再采集物资,明天傍晚雇一辆客车,或者卡车,以最快的速度去布阿莱。
我背着重重的行李,往前迈双脚的同时,心里开始盘算悬鸦此时的位置,以及到了布阿莱之后,杜莫如何帮我顺利要回一个女人。可真若从海魔号上要回了一个女人,四周环境这么恶劣,人又该安置在哪里,才不会让我在恶战时纠心。
“唉,这群小屁孩,真是破天荒地走运,您说他们摸着七千个先令,会是怎样的激动和感触。他们吃掉咱们三包巧克力饼干,这在马达加斯加超市,光一包那种饼干就价值四千多先令呢!”
杜莫又开了啰嗦,他又是哀怨又是陶醉地说着。我被打断了思绪,刚才的事儿早已抛到九霄云外,可这个得意忘形的杜莫,竟还挂在嘴边聒噪。
“是你破天荒地走远,若没有那艘木船,你这会儿还趴在下游河岸的大树上献血呢。”
比洛城中心的地面,依然是半沙半壤的土地,城内井田一般的街道,多由车辆和行人走得多了,踩实了路面行成。为了不使我的黄皮肤惹眼,杜莫走在了我前面,起到一点遮掩作用,两人步伐快速地穿越人群。
经过一幢米黄色仓房时,许多穿着短袖衫的干瘦黑人,在路边集结,他们看似闲谈,仿佛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,又像准备去参加一场伊斯兰教义。
每从一堆比洛城市民中擦肩走过,便会看到四五个穿绿色或黄色迷彩裤子的男子,个别没有迷彩裤子穿得男子,却穿了一件绿色的迷彩坎肩,套在露着黑瘦胳膊的平民短袖外面,即使天气炎热,但却彰显了一种身份。
因为,他们的肩头都挎了一把AK-47步枪,每张枯槁的黑脸,在刺眼的太阳照射下咧着嘴,露出森白牙齿。从一张张表情看得出来,他们无所事事,仿佛戏剧里的等待戈多,又如一个个放羊的老汉,抱着长长的赶鞭,缩靠在墙角晒日取暖。
我又往杜莫的身后挨近了一些,防止自己惹眼的肤色引来这些持枪者的兴趣。尽管临近城中心时,我已把脸颊、脖颈、手背涂得漆黑,但棱角清晰的五官轮廓,还有健硕高大的体型,终究引来一些发现我和杜莫从身边路过的眼睛。
从比洛城东出来,到了岔路口,我和杜莫该往市中心去,寻找可以歇脚的旅店。那四个黑人小孩儿,也该去岸边找他们的木船,顺着朱巴河赶回自己的村落。
临走前,四个孩子腆着鼓鼓小肚儿,呆呆站立着目送我俩。杜莫笑呵呵地摆手,示意他们赶紧回去,不要再跟随着我们。
这会儿四下无人,我让杜莫问那个黑人男孩儿,买一张最大的捕鱼网需要多少先令。杜莫知道我要做什么,虽不情愿,但也得照实去问。
“追马先生,他买一张大网需要七千个先令。”杜莫虽然不愿意翻译,但他也不敢撒谎瞒我,只得如实陈述。
我拉过肥壮的杜莫,从他背上揭开包裹,快速抽出了七张面额一千的先令,走到小女孩儿跟前,掰开她干枯的小黑手,把先令轻轻放在了上面。
四个孩子全惊呆了,杜莫忙在一旁翻译说:“这可不是在做梦,你们打一年的鱼都不定赚到这些,是不是很震惊啊!哈哈,我早就说了,遇到我们这种大手笔,你们几个小毛孩儿走运到家了。”
“把他们撵走,叮嘱他们,别对任何人讲遇到我们的事儿,不然下次不给饼干儿吃。”杜莫快速地翻译完,大声吆喝着把四个小黑孩儿全赶跑了。
接下来,我和杜莫便背着行李,往比洛市中心走,寻找一家最好的旅社,舒舒服服地睡上一觉,然后再采集物资,明天傍晚雇一辆客车,或者卡车,以最快的速度去布阿莱。
我背着重重的行李,往前迈双脚的同时,心里开始盘算悬鸦此时的位置,以及到了布阿莱之后,杜莫如何帮我顺利要回一个女人。可真若从海魔号上要回了一个女人,四周环境这么恶劣,人又该安置在哪里,才不会让我在恶战时纠心。
“唉,这群小屁孩,真是破天荒地走运,您说他们摸着七千个先令,会是怎样的激动和感触。他们吃掉咱们三包巧克力饼干,这在马达加斯加超市,光一包那种饼干就价值四千多先令呢!”
杜莫又开了啰嗦,他又是哀怨又是陶醉地说着。我被打断了思绪,刚才的事儿早已抛到九霄云外,可这个得意忘形的杜莫,竟还挂在嘴边聒噪。
“是你破天荒地走远,若没有那艘木船,你这会儿还趴在下游河岸的大树上献血呢。”
比洛城中心的地面,依然是半沙半壤的土地,城内井田一般的街道,多由车辆和行人走得多了,踩实了路面行成。为了不使我的黄皮肤惹眼,杜莫走在了我前面,起到一点遮掩作用,两人步伐快速地穿越人群。
经过一幢米黄色仓房时,许多穿着短袖衫的干瘦黑人,在路边集结,他们看似闲谈,仿佛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,又像准备去参加一场伊斯兰教义。
每从一堆比洛城市民中擦肩走过,便会看到四五个穿绿色或黄色迷彩裤子的男子,个别没有迷彩裤子穿得男子,却穿了一件绿色的迷彩坎肩,套在露着黑瘦胳膊的平民短袖外面,即使天气炎热,但却彰显了一种身份。
因为,他们的肩头都挎了一把AK-47步枪,每张枯槁的黑脸,在刺眼的太阳照射下咧着嘴,露出森白牙齿。从一张张表情看得出来,他们无所事事,仿佛戏剧里的等待戈多,又如一个个放羊的老汉,抱着长长的赶鞭,缩靠在墙角晒日取暖。
我又往杜莫的身后挨近了一些,防止自己惹眼的肤色引来这些持枪者的兴趣。尽管临近城中心时,我已把脸颊、脖颈、手背涂得漆黑,但棱角清晰的五官轮廓,还有健硕高大的体型,终究引来一些发现我和杜莫从身边路过的眼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