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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章 你的血有点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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……别乞,我对阿斯兰颉利发并不了解,不过看他整饬军队很有章法,所以,我看他会没事的。”

“你说你的感觉很准,这是怎么做到的?”

“我从五岁的时候就跟着巴突阿爸嘎习练射箭、骑马。大一点的时候,我和安达常常去森林里捕猎地鼠、飞龙这些小动物、小飞禽。因为部落的勇士们对我阿爸很尊敬,他们也没少教我一些打猎的技巧和方法。那年遇到斑纹虎的时候,就是突然感觉到有危险,所以躲过了斑纹虎第一时间扑杀我,反而让我杀了。

“我离开部落之前猎杀的那只金钱豹,也是因为提前感觉到了危险。大概就是因为我常年在森林里打猎,才形成对危险的敏锐感觉吧。”

“这些本事都是你阿爸教你的?”

这句话让乔诺的神色变得黯淡,他低声说道:“我阿爸被通古斯掳走了,到现在也没有音讯。”

“啊,这样啊!不好意思。那你也很有本事啦!自己学会射箭、骑马、博克,还对危险这么敏感,有这么多本事,一定有好多人争着抢着要你做胡日根吧?”

“哪有!我的部落很小,女孩子虽然也有,但是都比我小,比我大的早已经嫁出去了。也就是因为阿爸不在,要不然我也早早地去找比日了。”

“我让你做我的胡日根,你干嘛不答应呢?”达格尼的语气含着一股幽怨,一双秀眼也表达着这样的意思。

“别乞不要再这样说了。我只是一个小部落的平民百姓,怎么配得上别乞这样的金枝玉叶。凯尼古首领也不会同意的,那只会让你受委屈。”

“不会的。我阿爸最疼爱我了。从我十岁的时候,就有人来提亲,那时候阿爸就都拒绝了。因为我说过,我要找一个大英雄做自己的胡日根。这五六年里,每年都有人来提亲。这些人中,什么样的都有,不乏有钱有势的。但我都不喜欢,那些特勒(王子)、格勒(少爷)一点英雄气概都没有。来一个我就赶走一个。

“但你不一样。虽然你比我小一岁,但是你十岁就能猎杀猛虎,前段时间还大胜那嘎齐的那些勇士,你就是天上的雄鹰,日行千里的骏马!那天晚上我看到狼竟然不追我们了,就很奇怪,悄悄走近你们看了片刻,很惊奇地发现,那些狼竟然什么都没做就转身退走了。所以我才让人等着你,请你到我的部落,请你做我的护卫只是一个借口罢了。我是相中你了,要你做我的胡日根!”

“这……”乔诺抬头看见达格尼的双眼灼灼地盯着自己,忽然觉得脸儿发烫。这还是他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,一时之间手足无措,赶紧低下头,把玩着挑货用的枯树枝:“别乞,你别再说了,我和你相差太多,真的难以配得上你。而且我还不到十六岁,在人们眼里,我还是个孩子,哪会有什么英雄气概!

“小时候猎杀猛虎不过是运气好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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