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4 不属于人间的美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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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得像脱了缰的野马。
又因为住在一起,沈钦澜身上还有伤,温长荣总是很体贴地照顾着青年。
虽然至今也没明确是什么关系,但他们一同出逃、反抗父辈、共同生活,是长辈口中的‘离经叛道’,更是无数文艺作品里浪漫的‘私奔’。
他们相依为命。
就好像童年时只有彼此才能懂彼此的心事,亲近又唯一。
-
可现实又哪儿是那么简单的。
温长荣和沈钦澜小时候固然亲密无间,长大了关系也还是很好,但他们从没这样一天二十四小时地住在一起过,还是住在一起相当长的一段时间。
对方的无数毛病在这段时间里暴露无遗,他们摩擦渐渐多了,矛盾也不时发生。
而最让人头疼的是——钱不够了。
最开始两人维持着原来的吃穿用度,不用多久温长荣就察觉到再这么下去两人会很快坐吃山空,而他在商业方面有许多实战经验,再加上原本就有创业的想法,温长荣在经过详细的考量后就开了一家公司,带出来的那些钱大约投了三分之二进去。
然后呢?
然后还是那句老话:位置站的不同,看到的东西终是不同。
温长荣纵然懂的多、也确实有能力和天赋,但他从前身居高位,很多琐碎的事是他根本不知道、也根本不可能接触到的。
大局是做的不错,可细节处处都是败笔。
温长荣在第一个月就察觉到了不足,他努力去改变,可很多事不是努力就能立马做好,看着钱如流水一般花出去,温长荣对商业的敏感神经让他焦虑到夜晚不能入眠。
公司的事情先不说,温沈两人的摩擦才叫人头疼。
温长荣习惯了高强度的工作,故而一天埋在文件堆和酒局里也不难受,可沈钦澜不是。
沈钦澜一开始也兴致勃勃帮忙出去拉关系,可到后来……就完全懒得做了。
更让人头疼的是,因为钱烧得太快,温长荣不得不控制两人的开支——从三天两头山珍海味,变为了路边摊将就一下。
由俭入奢易,由奢入俭难。
何况是这样悬崖式的下跌。
-
真是太难了。
温长荣从没一件衣服穿超过三次,如今出逃携带的几套衣服却得翻来覆去的穿。
沈钦澜更是如此,他和温长荣出逃让他第一次学会用洗衣机,第一次吃到只配着几篇菜叶的五块钱小面,第一次知道居民楼不止是面积狭窄,头上还有没素质的邻居会在半夜吵闹。
简直像是生活在地狱。
而温长荣比沈钦澜要好一些。
他自小和母亲生活,五块钱的小面不知吃了多少,而后来到了温家,虽说吃穿用度都是最好的,但温父的主张是要做老板就不能脱离员工,故而他盒饭和路边摊也没少吃。
其他很多事情对温长荣来说也很难过,但起码可以忍受。
沈钦澜不然,沈钦澜一天比一天无法忍受。
尤其是温长荣在工作重压和吃不起一个月就上万的药物后,控制不住地吼了他。
温长荣本就长的一脸威严相,生气拉下脸的时候就更是可怕。
那一刻沈钦澜想到了自己那个反复无常的父亲,想到了因为无聊时乱搜看见的精神病患者砍伤路人……
-
沈钦澜因为害怕离开了家,之后几天对温长荣的话也少了许多。
温长荣却是在把公司的事处理完、隔了好几天之后才注意到沈钦澜的异常。
他太忙了,忙到眼里除了工作不能容下其他事,只要稍有松懈,就会功亏一篑。
温长荣虽然察觉到异常,但也没往自己那‘随口一说’的话上想。
当时他活在高压之下,沈钦澜亦是活在掉入‘贫民窟地狱’的悲苦之中,他能察觉到沈钦澜的不满和变化,这些异常大抵只是各种理由累积造成的罢了。
-
温长荣独自到小吃街吃了晚饭。
用五分钟讲一碗面条下肚,时间指向了晚上十点整。
今天难得没有要紧事等着处理,温长荣抬头看向那许久未踏入的霓虹灯一角,忽然想去看看。
-
温长荣没开车,所以是步行过去的。
这条‘高奢街区’还是老样子,金碧辉煌,欢声笑语,无处不是奢靡的气息。
而在无数俊男靓女与霓虹闪烁的光线里,温长荣第一眼就看到了那个站在酒吧面前的人——乔幸。
他们很长时间没见了,乔幸一如既往……不,是比原来还要漂亮许多。
乔幸挺翘的鼻尖在霓虹灯下格外秀气,光洁的肌肤犹如琼玉色泽,一双桃花眼勾着灯光,像藏着无数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意。
乔幸好像长高了,人也成熟了不止那么一点。
说来可笑——在外生活的这段时间,温长荣曾多次想到乔幸。
他已经不记得自己想到了什么、又是为什么要想,但他此刻看见乔幸,竟有种恍如隔世的想念感。
温长荣一时忘了走,他伫立在原地,脑中有一个声音在响:去和乔幸打个招呼吧。
……可他身上的衣服已经两天没换了,衬衫外面的西装外套已经穿了不下第十次,脚上的皮靴还是数月前买的那双。
就在他犹豫的时候,一名富二代从酒吧里走了出来,然后胳膊极为娴熟地搭在了乔幸的腰上。
温长荣愣了愣,又见那富二代低头和乔幸说了什么,接着一个皮夹递到了乔幸手里。
乔幸一下笑弯了眼,那双桃花眼下大抵是抹了金粉一样的东西,乔幸笑一笑,细碎的白金就跟着灯光闪耀,像万种风情,像无尽风月。
——他已经不能再拥有他了。
温长荣忽然意识到。
乔幸就像是玻璃橱柜里精致而昂贵的娃娃,他曾经拥有许多,所以能轻易把他带回家。
而如今,他拥有的只是一顿饭钱,一些只能满足普通人吃穿用度的东西。
他不能、也没有资格去触碰这样不属于人间的美丽。
算了。
……
温长荣转身离开了霓虹灯照耀的街,而乔幸接过皮夹后打开一看,毫不犹豫地就‘啪’地一下打了那‘富二代’的脑袋。
“小李同学,没钱就不要学人家开酒吧,我弹了那么多天琴,专程来看我脸的人都起码有几千个,你就给我这么点……”乔幸毫不客气地扑过去掐对方的脸,“你打发叫花子呢你!我掐死你算了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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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得像脱了缰的野马。
又因为住在一起,沈钦澜身上还有伤,温长荣总是很体贴地照顾着青年。
虽然至今也没明确是什么关系,但他们一同出逃、反抗父辈、共同生活,是长辈口中的‘离经叛道’,更是无数文艺作品里浪漫的‘私奔’。
他们相依为命。
就好像童年时只有彼此才能懂彼此的心事,亲近又唯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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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现实又哪儿是那么简单的。
温长荣和沈钦澜小时候固然亲密无间,长大了关系也还是很好,但他们从没这样一天二十四小时地住在一起过,还是住在一起相当长的一段时间。
对方的无数毛病在这段时间里暴露无遗,他们摩擦渐渐多了,矛盾也不时发生。
而最让人头疼的是——钱不够了。
最开始两人维持着原来的吃穿用度,不用多久温长荣就察觉到再这么下去两人会很快坐吃山空,而他在商业方面有许多实战经验,再加上原本就有创业的想法,温长荣在经过详细的考量后就开了一家公司,带出来的那些钱大约投了三分之二进去。
然后呢?
然后还是那句老话:位置站的不同,看到的东西终是不同。
温长荣纵然懂的多、也确实有能力和天赋,但他从前身居高位,很多琐碎的事是他根本不知道、也根本不可能接触到的。
大局是做的不错,可细节处处都是败笔。
温长荣在第一个月就察觉到了不足,他努力去改变,可很多事不是努力就能立马做好,看着钱如流水一般花出去,温长荣对商业的敏感神经让他焦虑到夜晚不能入眠。
公司的事情先不说,温沈两人的摩擦才叫人头疼。
温长荣习惯了高强度的工作,故而一天埋在文件堆和酒局里也不难受,可沈钦澜不是。
沈钦澜一开始也兴致勃勃帮忙出去拉关系,可到后来……就完全懒得做了。
更让人头疼的是,因为钱烧得太快,温长荣不得不控制两人的开支——从三天两头山珍海味,变为了路边摊将就一下。
由俭入奢易,由奢入俭难。
何况是这样悬崖式的下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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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是太难了。
温长荣从没一件衣服穿超过三次,如今出逃携带的几套衣服却得翻来覆去的穿。
沈钦澜更是如此,他和温长荣出逃让他第一次学会用洗衣机,第一次吃到只配着几篇菜叶的五块钱小面,第一次知道居民楼不止是面积狭窄,头上还有没素质的邻居会在半夜吵闹。
简直像是生活在地狱。
而温长荣比沈钦澜要好一些。
他自小和母亲生活,五块钱的小面不知吃了多少,而后来到了温家,虽说吃穿用度都是最好的,但温父的主张是要做老板就不能脱离员工,故而他盒饭和路边摊也没少吃。
其他很多事情对温长荣来说也很难过,但起码可以忍受。
沈钦澜不然,沈钦澜一天比一天无法忍受。
尤其是温长荣在工作重压和吃不起一个月就上万的药物后,控制不住地吼了他。
温长荣本就长的一脸威严相,生气拉下脸的时候就更是可怕。
那一刻沈钦澜想到了自己那个反复无常的父亲,想到了因为无聊时乱搜看见的精神病患者砍伤路人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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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钦澜因为害怕离开了家,之后几天对温长荣的话也少了许多。
温长荣却是在把公司的事处理完、隔了好几天之后才注意到沈钦澜的异常。
他太忙了,忙到眼里除了工作不能容下其他事,只要稍有松懈,就会功亏一篑。
温长荣虽然察觉到异常,但也没往自己那‘随口一说’的话上想。
当时他活在高压之下,沈钦澜亦是活在掉入‘贫民窟地狱’的悲苦之中,他能察觉到沈钦澜的不满和变化,这些异常大抵只是各种理由累积造成的罢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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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长荣独自到小吃街吃了晚饭。
用五分钟讲一碗面条下肚,时间指向了晚上十点整。
今天难得没有要紧事等着处理,温长荣抬头看向那许久未踏入的霓虹灯一角,忽然想去看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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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长荣没开车,所以是步行过去的。
这条‘高奢街区’还是老样子,金碧辉煌,欢声笑语,无处不是奢靡的气息。
而在无数俊男靓女与霓虹闪烁的光线里,温长荣第一眼就看到了那个站在酒吧面前的人——乔幸。
他们很长时间没见了,乔幸一如既往……不,是比原来还要漂亮许多。
乔幸挺翘的鼻尖在霓虹灯下格外秀气,光洁的肌肤犹如琼玉色泽,一双桃花眼勾着灯光,像藏着无数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意。
乔幸好像长高了,人也成熟了不止那么一点。
说来可笑——在外生活的这段时间,温长荣曾多次想到乔幸。
他已经不记得自己想到了什么、又是为什么要想,但他此刻看见乔幸,竟有种恍如隔世的想念感。
温长荣一时忘了走,他伫立在原地,脑中有一个声音在响:去和乔幸打个招呼吧。
……可他身上的衣服已经两天没换了,衬衫外面的西装外套已经穿了不下第十次,脚上的皮靴还是数月前买的那双。
就在他犹豫的时候,一名富二代从酒吧里走了出来,然后胳膊极为娴熟地搭在了乔幸的腰上。
温长荣愣了愣,又见那富二代低头和乔幸说了什么,接着一个皮夹递到了乔幸手里。
乔幸一下笑弯了眼,那双桃花眼下大抵是抹了金粉一样的东西,乔幸笑一笑,细碎的白金就跟着灯光闪耀,像万种风情,像无尽风月。
——他已经不能再拥有他了。
温长荣忽然意识到。
乔幸就像是玻璃橱柜里精致而昂贵的娃娃,他曾经拥有许多,所以能轻易把他带回家。
而如今,他拥有的只是一顿饭钱,一些只能满足普通人吃穿用度的东西。
他不能、也没有资格去触碰这样不属于人间的美丽。
算了。
……
温长荣转身离开了霓虹灯照耀的街,而乔幸接过皮夹后打开一看,毫不犹豫地就‘啪’地一下打了那‘富二代’的脑袋。
“小李同学,没钱就不要学人家开酒吧,我弹了那么多天琴,专程来看我脸的人都起码有几千个,你就给我这么点……”乔幸毫不客气地扑过去掐对方的脸,“你打发叫花子呢你!我掐死你算了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