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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娱之我的妹妹不可能这么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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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九章 触发条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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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,她看过电影读过书,知道是怎么回事的,尼酱提起这个,马萨卡?

  星野恒看到了妹妹的疑惑,点了点头。“在米娜米十二岁的时候,我去了冲绳,踏上寻宝之路。先是认识了新垣姐姐,又从她奶奶那里得知宝藏的线索。接着认识了唐纳德他们,经过协力一起挖掘了海盗宝藏。等到准备再次出发的时候,米娜米那年十三岁,成为了偶像,之后我就跟着他们去了加勒比海滩,去了印加遗址,去了印度南部的神庙,去了澳大利亚的大堡礁,去了菲律宾丛林,直到回国……”

  “那么尼酱额头的伤?”

  “在菲律宾山洞挖宝藏的时候,因为年代久远,石头坠落,不慎被碎石溅伤,现在已经没事了。”

  ……

  火锅咕嘟咕嘟的声音一直持续,星野南听着哥哥的经历津津有味。时而困惑,时而兴奋,时而悲伤,时而感叹,她已经忽视了美食,静静的听着亲人的冒险故事。故事接近尾声,星野恒站起身,从带来的包里取出一份文件,递给妹妹,“这是特意找律师起草的,关于你的股份协议书。”

  “什么协议书?”

  “DAILY便利店的10%股份转让协议,你仔细阅读一遍,没问题的话直接签字吧!”

  星野南接过文件,随便翻看几页,里面都是详细的条文概论要求,头大不已,“尼酱,米娜米今年才16岁,差点就是要和玛雅比赛的baka了!这个协议我读不懂!”

  “好吧,你翻到最后一页就可以了,其他的先不用管!”

  小南直接翻到协议的最后一页:“……本协议触发要求:身形恢复正常、成为团队CENTER、成年之后……”

  “(▼㉨▼メ),什么是恢复正常?”

  “就是这样的”星野恒从怀里掏出一张照片递给妹妹,“你在乃木坂前三单的时候!”

  “ԅ(¯㉨¯ԅ)!尼酱坏!”星野南撒起娇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