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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一十七章 管仲云喜欢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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才行。”

  管仲云常年去各地采风,见多了所谓农村的混子,自然知道他们是什么德性,所以点点头,不多问什么了。

  他不会多管林场里的事情,不过这几天他已经打听清楚了,林场是陈牧自己做起来的,把村民们请过来干活,完全是为了让村民们能多一份收入。

  这里每天都有六十多人,每人要给八十块,一天就是五千,对于农村的人来说,这可不是一笔小钱了。

  管仲云还听说了,陈牧自己掏钱捐了一所学校,正在修建中,这也是他为什么打心底喜欢这个年轻人的原因。

  陈牧从表面上看,虽然有点儿惫懒,似乎是小坏小坏的,可那只是从表面上看而已,只要了解了他所做过的事情,就知道他的底子里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了。

  很快的,村民们陆续进入林场,开始工作起来。

  “艾孜买提大哥,我听说陈牧他父母以前是没有这个林场的,对不对?”

  一边干活,管仲云一边打听着陈牧的事情。

  维族老人的腿不行,不干重活,大部分时间只是搬搬树苗,监督其他人,所以听见管仲云的问话,他歇了一下,回答道:“是,林场是小牧一个人弄起来的哩。年轻人读过大学就是有见识,做什么事儿都能成,如果不是他,我们的林业公司弄不起来,大家也赚不到钱,嗯,连zhen长都夸他是个好小伙哩。”

  管仲云能从维族老人的话语中听出自豪,毕竟他已经把陈牧当做自己家的孩子,说是为他去挡枪也不会犹豫的那种。

  雅喀什村的其他村民对陈牧或许没有维族老人这么深的感情,不过他们同样信任和感激陈牧,从平时那朴实的话语中就可以知道了。

  “小牧是个好小伙子哩,如果不是他弄的农家乐,我们村哪里能过上现在这样的好日子?”

  “我没见过这么好的夏族小伙子了,读过大学,有大本事哩,所以说孩子还是要读书才行,以后才能像小牧那样。”

  “我要是有个闺女啊,就嫁给他了,啧啧,有这样的女婿,一辈子都不愁哩,你说是不是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