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贞观小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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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章 五绝惊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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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子后,直教望着萧大郎一个劲儿地摇头,不知道是不相信作者的身份,还是不相信作者能够写出这样的诗来。

  上课的钟声响了,直教没有马上教学,而是当着学子们的面,吟诵了萧大郎带来的那首诗,品评了一番之后,才继续开始上课。

  明算学校就放学了,萧大郎收拾好东西准备回家了。

  “大郎。”

  这时,直教走了过来,他问道:“你哪位邻居叫什么,我想去拜访他。”

  直教是不能得罪的,萧大郎只好说他先回去跟邻居说一声,然后安排他们见面。

  桥文让萧大郎念这首诗,只是因为这首诗的语调平缓圆润,适合诵读来纠正口吃,也没想那么多,随手就给他写了下来。

  萧大郎知道桥文不想出风头,没想到无意中还是给桥文带来了麻烦。

  唐朝人喜欢诗歌,比起现代人喜欢流行歌曲要疯狂得多,这主要是在唐朝文化娱乐的形式相对较少,诗歌这种形式最适合人们抒发情怀。

  唐诗渗透到了唐朝整个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,科举考试要作诗,各种应酬要作诗,婚丧嫁娶都要作诗。新郎要见新娘,要做借道诗、上轿诗、进门诗、挑帘诗,跟现在要红包一样麻烦。

  唐朝人人都喜欢作诗,李世民、长孙皇后都是知名的诗人,其他的文人墨客、达官贵人、贵妇淑女、青楼女子都喜欢作诗,就连在田间耕作的田舍翁,也会做打油诗。

  唐朝著名诗人的待遇,就跟后世的明星一样,走到哪里都会受到粉丝们的围观。荣耀是不假,就是太麻烦了。

  一旦桥文真的出名了,来的可就不只是萧大郎的直教一个人了,整个丁二巷恐怕都不会安宁。

  桥文会整天被一大群诗词爱好者包围,对于桥文来说,就像是赵本山小品里所说的那样,就是一群病人在讨论病情一样。桥文可没这个闲工夫,烦也烦死了。他还有多少大事儿要干,可不愿意惹上这样的麻烦。

  桥文正想着如何处理此事,楚韵儿已经两眼放光,崇拜地说道:“哇,桥先生,还说上次那首诗不是你写的,这首诗就更厉害了。”

  李白的这首写远客思乡之情的诗,诗以明白如话的语言雕琢出明静醉人的秋夜的意境。它不追求想象的新颖奇特,也摒弃了辞藻的精工华美;它以清新朴素的笔触,抒写了丰富深曲的内容。境是境,情是情,那么逼真,那么动人,百读不厌,耐人寻绎。无怪乎有人赞它是“妙绝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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