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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8章 顾良辰说,我要死的比你早我不会让你在改嫁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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嫌弃那就别进去了,可别到时候在食堂里吐了,让人瞧见了你一个大男人显得你有多矫情啊。”林夕讥笑的看着正捂住口鼻的顾良辰。

虽然里面的确有股怪味儿,但顾良辰这动作也太不至于了吧,他们这才到门口,那进里面味儿更重那还不得吐出来。

“我没有嫌弃好不好,我只是……只是有些不适应罢了。”顾良辰逞强的放下掩着口鼻的手,跟着林夕进了食堂。

这个点来吃饭的很少,还有些零零散散穿着军训服的大一新生,难怪今天的味儿要比往常的重,这些大一新生们身上的汗味伴着饭菜味儿垃圾味儿,味道能不重吗,顾良辰还真是赶到好时候了。

林夕掏出饭卡到打饭窗口去,七八个装菜的大餐盘里就剩些残渣了,汤汤水水的带着些菜叶子,那外观跟垃圾桶里翻出来,估计差别不会太大。

顾良辰看着感觉胃里的胃液都在翻涌。

虽然他没见过猪食长啥样,他认为这食堂里的饭菜卖相估计还没猪食好看,他现在肠子都悔青了,干嘛要跟她感受下大学生情侣在一起吃食堂的感觉啊。

“你要吃什么。”林夕回头问向满脸嫌弃的顾良辰。

“这……这都有些什么。”顾良辰真不知道这七八个大盘子装的都是些啥,原谅他的无知与五谷不分吧。

“还剩些番茄炒蛋,鱼香茄子,土豆丝儿,红烧肉之类的,要吃吗?”

“你吃什么,我吃什么吧,我不挑。”顾良辰连看一眼这些菜的心情都没有,这还有什么好挑的,猪今天中午吃的估计都比他好。

“那好,我们要一份土豆丝儿,番茄炒蛋,香干辣椒,芹菜肉丝好了,再来一份豆腐汤,我们学校的豆腐汤很出名的,很多人都慕名而来。”

林夕向顾良辰说道,那眼神儿颇为自豪。

“是吗,那我得会得好好尝尝。”顾良辰伸长了脖子看着食堂师傅打的豆腐汤,不就是几块有些发黄的豆腐几片烂白菜叶子,竟然会有人为这汤慕名而来。

顾良辰很想问问林夕,她们学校是有多穷,这种上不了台面的豆腐汤都能成为食堂的主打菜系,前一阵子他不是刚刚给这所学校捐了五千万吗,他想知道这钱都被校方用在哪儿了,让他老婆吃的这么差。

林夕也觉得这样的饭菜真是很差劲,味儿不好卖相极为难看,但还不至于难以下咽,毕竟她是吃过苦的,某人吃没吃过苦,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了。

顾良辰见林夕吃了一大口芹菜,他刚刚好像在这菜里看见一根细细黑黑的像是树棒子的东西,他还没来得及讲林夕已经将菜吃到肚子里了,还有那土豆丝儿,怎么烧的黑不溜秋的,用的锅是有多差劲,能把黄色的土豆丝烧成黑色的,关键一盘土豆丝全进林夕的肚子里去了,顾良辰看着她那张被油水沾染的亮通通的小嘴,他想他晚上没有想吻她的欲/望了。

“你怎么不吃啊,是不是不饿啊。”林夕挑着眉故意问道。

“额……是不太饿。”

“你刚才吃的那菜里面好像有什么东西树叶草根什么的。”顾良辰好心的跟她说道。

“我知道啊,这有什么,虫子我都吃过呢。”说完面前就有一只苍蝇从他们面前飞过,顾良辰看着林夕,有种不太美好的感觉。

“该不会是苍蝇吧。”他小心翼翼的问道。

他真怕林夕跟他说,她吃过苍蝇,不然他怕他以后吻她都有心理阴影了。

“虫子是虫子苍蝇是苍蝇,两个不同种类的生物,没文化真可怕。”林夕鄙夷的睥睨了一眼顾良辰。

“不是苍蝇那就好。”顾良辰心里放心了,看着坐在对面的林夕,又觉得他老婆美貌赛天仙。

“下午还上班吗?”林夕再次问道。

“要去趟工地视察下工程进度。”顾良辰答道。

“那会很累,不饿,也要吃点啊,”林夕说着将那盘未动的番茄炒蛋连汁带蛋的全倒在顾良辰的碗里,拿自己的筷子在顾良辰的碗里搅拌了几下。

“快吃吧,我们学校的大米饭可香了,伴着番茄汁吃,我大一正长身体的时候,一顿能吃掉两大碗。”

林夕说的是实话,她读大一时还没有成年,正是长身体的时候,那时候哪有钱给自己买些好东西吃,在食堂点一份番茄炒蛋盛上两大碗米饭,吃上一顿觉得整个世界都幸福了。

可见那时候日子过得有多心酸,但很快乐。

顾良辰看着这黄不拉几的米饭,真不明白林夕怎么会觉得好吃。

“这米饭不应该是白的吗?”顾良辰一副好学生问问题的样子问道。

“哦,估计米没怎么淘吧,食堂师傅那么忙,给你淘上一遍就不错了,不干不净吃了没病,赶紧吃吧,磨磨唧唧的你看你一口饭都还没吃,我都吃了一碗了。”

顾良辰从坐下拿起筷子在碗里捣来捣去,就不见将食物往嘴里送。

看着一碗拌着番茄的米饭,顾良辰真是下不去嘴,他是不打算吃了,他决定待会回公司途中路过麦当劳进去买个汉堡吃都比吃这好。

“顾良辰,你是不饿还是不想吃啊,这就是我的生活,你看,我们根本就不适合,两个世界的人天差地别。”林夕见顾良辰久未动筷说道。

她不会因此就认为顾良辰矫情,她一个女孩子都能吃进去的东西,他一个大男人怎么就不能吃了。

顾良辰出生世家家境很好,从小就过着锦衣玉食养尊处优的生活,吃的都是大厨做的饭菜,上桌之前还会精心的摆盘,让人看着就会很有食欲,他吃不进去这种残羹剩饭,她也能理解,她所想表达的就是他们的生活差距太大,他过不了她这种粗布麻衣的生活,她也过不惯他那种穿金戴银的生活。

“什么事儿,你都能扯到这件事身上,我们很相配我从未怀疑过。”顾良辰说完,一赌气捧着碗,用筷子扒拉了几口饭进肚子,林夕都没见到他有在嘴里咀嚼几下,就见他皱着眉头将饭菜咽下肚去。

吃了几口,只觉得嘴巴里的味儿都是怪的,他今天一定不会与林夕接吻了,他受不了这种味儿。

男人嘴大,顾良辰几口扒拉的就把一碗饭吃完了,将空着的碗递到林夕的面前给她看:“我吃完了。”

“我看到了,那你有吃饱吗,要不要我在帮你盛一碗。”林夕说着就要接过他的碗,状似要去给他打饭。

“额,……不用了,不用了,吃的非常饱。”顾记进将碗夺过来放在桌子上。

旁边一个大一新生从他们身旁经过,餐盘里的汤碗不小心打翻了不偏不倚的砸在了顾良辰的大腿上,顾良辰觉得他整个世界都瞬间灰暗了。

顾良辰今天穿的是一条米白色的休闲裤,脚下穿了一双耐克白色板鞋,这鞋子是耐克新出的新款,价格于顾良辰这种高收入人群来说,简直不值一提,但对林夕这种无产阶级来说,这鞋看看就好,别动着想买的心思。

林夕很少看顾良辰像那些精英男士西装革履的,他穿的都比较休闲时尚,除非必要的场合他才会穿西服打领带,平常不是长袖体恤就是白衬衫,外面加一个休闲外套打扮的跟个大学生似的。

顾良辰之所以这样打扮,不还是因为她吗,自己老婆比自己小了十几岁,那么年轻,他在穿的老气横秋的与她看起来更不搭了。

从来不看时尚杂志的顾良辰,自从认识了林夕,就开始看起了时尚杂志,最后干脆把他经常看的那家时尚型男杂志收购了回来,还给自己请了个时尚造型师给自己搭配服饰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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