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7章 出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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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罐子对着我,纤纤手指向下按动,我再不迟疑,果断的伸手攥住了她的手腕,用力一折。
白茫茫的气体从罐子口喷出,那个女人惊愕的叫了半声,就眼睛一闭,昏了过去。
那个男人惊讶的转头,我这才发现这是一个黑人,他飞快的冲着我甩手,手掌间闪动着一缕寒芒。
我的腰身一挺,从后座上弹了起来,闪过他的寒芒,用力按下了罐子上面的开关。
白花花的气体笼罩了这个男人,与此同时,我一脚踢开车门,窜了出去。
那个黑人男子也飞快的从车里冲出来,身形一闪,就消失在了原地。
我心中警兆立生,猛地向下一蹲,一道疾风从我的头顶掠过,那个黑人男子神奇的出现在了我的背后,目光锐利的盯着我。
我感觉这个家伙非常的邪门,就跟会瞬移似的,我屏息凝气,双眼瞬也不瞬的瞪着他,等待他的下一次进攻。
我们两个斗鸡一样相互瞪着,没多一会,黑人男子忽然身体晃了两晃,仰头倒在地上。
什么情况这是?苦肉计?
我愕然看着他,难道是刚才那喷雾起了作用了?为了保险起见,我拿着罐子,对着这货猛喷一阵,他确定一动不动之后,我这才长出了一口气。
我踢了他一脚,把他的手臂踢了出来,他的食指和中指之间,夹着一个寻常可见的剃须刀片,上面写的居然是美德因拆那,看起来这个家伙,应该是走到哪里都能找到武器的。
我解下他们的腰带和鞋带,把他们两个牢牢的绑在一起,然后仔细的搜了一遍身,男人还差点,这个女人的身材真的不是盖的,摸得我都有点小兴奋了。
两个人身上居然任何表明身份的东西都没有,我想了想,掏出手机,给两人照了一张像,用邮件发给了詹姆斯。
然后我把两人丢上了车,开车拉着他们,沿着江边找了一个僻静的地方停下。
我给陈丹青打了一个电话,让她带着一张面具过来,等待的时候,我开始把玩那个女人……的枪。
这枪的外观,科技感很浓,枪托四方四正的,枪管却超长,从科学上来讲,枪管越长,枪的准确度就越高,所以步枪的准确度要高于手枪。
这枪拿在手里非常的轻巧,似乎是合金制作的,我退出子弹一看,就连子弹都是特制的,拿在手里很轻,弹壳应该采用了枪支同等的材质。
这就厉害了,要知道枪支和子弹的改造,其实非常的吃科技实力,每个国家都会把大量的经费投入到国防之中,可是1枪支子弹的换代却很慢,这就是很明显的道理。
这把枪最厉害的地方,应该是光学部分,那个细长的红外瞄准镜,一看就非常的带感,我索性把它拆卸下来,打算以后摆在窗台上,也许可以看看对面楼的美女。
我刚把红外瞄准镜拆下来,就听到一声愤怒的嘶吼,那个女人睁开了眼睛,像是要吃人一样,愤怒的瞪着我,冲着我哇哇大叫。
我笑眯眯的脱下了她的鞋,扔到一边,把她的袜子扒下来,在她惊恐的目光中,塞进了她的嘴里。
如果目光能杀人的话,这时候我已经被这个女人杀了一百遍了,我的手机响了一下,我掏出手机,看了看是詹姆斯回复的邮件。
这两个家伙居然是大名鼎鼎的,国际上都很有名的杀手搭档。他们的名字无人知晓,人们习惯称他们为夜白晨黑。黑人男子叫晨黑,白人女子叫夜白,两人出道之后,还从没有过任务失败的记录。
我看邮件的功夫,陈丹青赶到了,她看到被捆住的两人,吃了一惊,问我怎么回事。
我告诉她,用面具把脸盖上,然后给我当翻译。
陈丹青照办之后,我扯出了女人嘴里的袜子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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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罐子对着我,纤纤手指向下按动,我再不迟疑,果断的伸手攥住了她的手腕,用力一折。
白茫茫的气体从罐子口喷出,那个女人惊愕的叫了半声,就眼睛一闭,昏了过去。
那个男人惊讶的转头,我这才发现这是一个黑人,他飞快的冲着我甩手,手掌间闪动着一缕寒芒。
我的腰身一挺,从后座上弹了起来,闪过他的寒芒,用力按下了罐子上面的开关。
白花花的气体笼罩了这个男人,与此同时,我一脚踢开车门,窜了出去。
那个黑人男子也飞快的从车里冲出来,身形一闪,就消失在了原地。
我心中警兆立生,猛地向下一蹲,一道疾风从我的头顶掠过,那个黑人男子神奇的出现在了我的背后,目光锐利的盯着我。
我感觉这个家伙非常的邪门,就跟会瞬移似的,我屏息凝气,双眼瞬也不瞬的瞪着他,等待他的下一次进攻。
我们两个斗鸡一样相互瞪着,没多一会,黑人男子忽然身体晃了两晃,仰头倒在地上。
什么情况这是?苦肉计?
我愕然看着他,难道是刚才那喷雾起了作用了?为了保险起见,我拿着罐子,对着这货猛喷一阵,他确定一动不动之后,我这才长出了一口气。
我踢了他一脚,把他的手臂踢了出来,他的食指和中指之间,夹着一个寻常可见的剃须刀片,上面写的居然是美德因拆那,看起来这个家伙,应该是走到哪里都能找到武器的。
我解下他们的腰带和鞋带,把他们两个牢牢的绑在一起,然后仔细的搜了一遍身,男人还差点,这个女人的身材真的不是盖的,摸得我都有点小兴奋了。
两个人身上居然任何表明身份的东西都没有,我想了想,掏出手机,给两人照了一张像,用邮件发给了詹姆斯。
然后我把两人丢上了车,开车拉着他们,沿着江边找了一个僻静的地方停下。
我给陈丹青打了一个电话,让她带着一张面具过来,等待的时候,我开始把玩那个女人……的枪。
这枪的外观,科技感很浓,枪托四方四正的,枪管却超长,从科学上来讲,枪管越长,枪的准确度就越高,所以步枪的准确度要高于手枪。
这枪拿在手里非常的轻巧,似乎是合金制作的,我退出子弹一看,就连子弹都是特制的,拿在手里很轻,弹壳应该采用了枪支同等的材质。
这就厉害了,要知道枪支和子弹的改造,其实非常的吃科技实力,每个国家都会把大量的经费投入到国防之中,可是1枪支子弹的换代却很慢,这就是很明显的道理。
这把枪最厉害的地方,应该是光学部分,那个细长的红外瞄准镜,一看就非常的带感,我索性把它拆卸下来,打算以后摆在窗台上,也许可以看看对面楼的美女。
我刚把红外瞄准镜拆下来,就听到一声愤怒的嘶吼,那个女人睁开了眼睛,像是要吃人一样,愤怒的瞪着我,冲着我哇哇大叫。
我笑眯眯的脱下了她的鞋,扔到一边,把她的袜子扒下来,在她惊恐的目光中,塞进了她的嘴里。
如果目光能杀人的话,这时候我已经被这个女人杀了一百遍了,我的手机响了一下,我掏出手机,看了看是詹姆斯回复的邮件。
这两个家伙居然是大名鼎鼎的,国际上都很有名的杀手搭档。他们的名字无人知晓,人们习惯称他们为夜白晨黑。黑人男子叫晨黑,白人女子叫夜白,两人出道之后,还从没有过任务失败的记录。
我看邮件的功夫,陈丹青赶到了,她看到被捆住的两人,吃了一惊,问我怎么回事。
我告诉她,用面具把脸盖上,然后给我当翻译。
陈丹青照办之后,我扯出了女人嘴里的袜子……